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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08-22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
       利影响。
       交易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日元、美元等。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
       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 万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正常进出口业务基础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遵
       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市场、履约、操作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024 年 8 月 21 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根据
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事项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障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运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
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日元、美元等。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
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五)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
机或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业务为基础,但是外汇套期保
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
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意味着公司虽然锁定了外汇风险,但是放弃了汇率向公
司有利方向波动的正面影响和收益,增加公司机会成本;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
不可控风险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
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高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
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合理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
套利交易。
    3、为有效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为规避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
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
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控制汇率风险,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以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付预测情况为基础,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风险相对可控。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