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08-2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
资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委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张海燕 张世兴 陈 颖
签署日: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