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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辰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日辰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 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70
 元。募 集资 金总 额 387,16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342,660,630.87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
 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589.61        16,697.85

 2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13,500.00        10,948.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23.76            3,748.71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540.34            2,871.50

                          合计                                    42,253.71           34,266.06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
 1                                          16,697.85            14,483.50                    86.74
       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
 2                                          10,948.00             8,818.93                    80.55
       建设项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48.71              已结项                         -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871.50              已结项                         -


       二、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时间            变更后时间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进行的可行性论证,实际建设
 进度受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客户需求、供应商交付速度、设备安装调
 试等内外部不同因素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出于战略规划考虑,前期已将项目实施主体
 由日辰股份变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日辰股份青岛厂区变
更为嘉兴厂区,并重新设计布局,履行建设报备、建设权取得手续,组织建设实
施。目前嘉兴厂区土建工程已完成,处于车间内部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阶段。一
方面,由于嘉兴厂区产线的设备多为非标定制且部分设备需要进口,公司在生产
线设计沟通、设备选型、供应商定制、设备交付等方面需要审慎决策;另一方面,
公司计划将嘉兴厂区打造成为数字化、智能化的生产制造中心,需要统筹规划嘉
兴厂区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因此在内部装修、管网铺设、设备选型定制过程中,
需要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安装调试、测试准备等工作,致使首发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
    目前,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
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别为 86.74%、80.55%。公司已与募投项目
涉及的大部分定制化设备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但由于设备定制化程度较高,安装、
调试周期较长,因而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因此,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实际进度及后续实施计划,
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
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合理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后
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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