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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6 日以
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
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
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
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控
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最终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其他金
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融资和经营,降低
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
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
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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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
要是出于公司境外销售业务情况,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
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
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批次)是否符合
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批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批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批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1 月 1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向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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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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