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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6-06  

福莱新材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14 日
           福莱新材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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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
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
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会议开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
场投票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
言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填写《股东大会
发言登记表》。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
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
况的,可会后咨询。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
应当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
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

    四、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
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五、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
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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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
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其代表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
东或股东代表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
处理。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
动状态。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
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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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 269 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等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厚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参会股东及列席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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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议结束。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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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第 1 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夏厚君先生、涂大记先生、李耀邦先生、聂胜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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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夏厚君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
理硕士、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
创业人才。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于湖北省麻城市乘马岗中学任教;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职于上海绿励文具有限公司;1998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职于上海万如纸业有限公司;2000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历任上海砂威
总经理、福莱喷绘总经理等职;2009 年 6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夏厚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嘉兴市进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进取投资”)的一致行动
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夏厚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7,483,500 股,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 7,911,562 股。
    2、涂大记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于湖北省麻城市王福店中学任教;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历任上海砂威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历任福莱喷
绘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 6 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涂大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涂大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745,000 股。
    3、李耀邦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毕业
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自 200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7 月在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任
职: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职研发中心亚太区技术中心实验室主管;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9 月于美国费城参加研发中心研发管理培训生项目;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亚太区技术中心技术经理;2012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10 月于德国施塔德任职药品和食品业务部工厂生产经理(CEO 全球人
才项目);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工业和功能涂料研
发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亚太区工业及功能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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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商务总监;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大中华区商务总监
兼亚太区工业涂料商务总监。2021 年 7 月至 10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浙江欧仁
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1 年 10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兼浙江欧仁新材料有
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李耀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李耀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3,500 股。
    4、聂胜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
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公司任职,先后从事助理、生产主管、业务员、生产副经
理、标签业务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标签业务常务副
总经理等职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位。
    聂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聂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71,800 股,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89,37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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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第 2 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敬先生、吕炜劼先生、申屠宝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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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敬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2007 年 8 月至今,任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教师。
    李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李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吕炜劼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法学学士。曾先后在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任教,在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任首席法律顾问。自 2008 年起在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
至今,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外部监事,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炜劼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吕炜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申屠宝卿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1989 年 7 月开始,先后在浙江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6 年 12 月
至今,在浙江大学任职教授、博导。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
今,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申屠宝卿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申屠宝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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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第 3 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延安先生、李亮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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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延安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黄冈市黄州区国营白潭湖养殖场会计;2003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上海砂威财务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福莱喷绘财
务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公司工作财务总监、董事职务;2021
年 6 月 16 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刘延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刘延安先生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52,500 股。
    2、李亮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9 年 5 月,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先后任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助理、审计员。2018 年 9 月
至今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2022 年 4 月起,任公司监事职务。
    李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李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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