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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11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福莱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莱奕”)
       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不属于公
       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余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上海福莱奕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
    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福莱奕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54,500 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42.87%,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
    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096.93 万元,
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88.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7,308.93 万元,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5.14%,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

                                    1
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上海福莱奕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了
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签订了《授信协议》。为保证上述授信额度的
履行,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海福莱奕
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
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在原批准的 2024 年度
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福莱贸易、上海福莱奕,2024 年度公司新
增担保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同意在原批准的 2024 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嘉兴富扬贸易有
限公司,2024 年度公司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综上,公司为上海福莱奕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同时,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本次为上海福莱奕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福莱奕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因此本次
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福莱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0983046U
    (2)成立时间:2008 年 10 月 9 日
    (3)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玉树路 269 号 5 号楼 31034 室
    (4)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001 号 C 栋 806
    (5)法定代表人:段佳捷
    (6)注册资本:4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数码喷绘写真材料、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工艺礼品(除
金银饰品)、建材、塑料制品、日用百货、印刷器材、纸张、纸制品、玩具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上述不得从事经纪),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被担保人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77.19                   4,550.07

        负债总额                         2,525.53                   2,538.19

         净资产                          2,151.66                   2,011.88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98.17                  14,763.72

         净利润                            142.95                      80.2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福莱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
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
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
                                     3
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
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上海福莱奕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
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对上海福莱奕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
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海
福莱奕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
度担保预计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在原批准的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事项。本次担保事
项在预计额度批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
展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
互相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096.93 万元,
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88.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19%;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67,308.9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2.95%;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 55.14%,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当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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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2.87%,
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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