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14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2510001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14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0.5 亿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 1.5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 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 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1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3,000 万 元人民币,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收回上述理财本金并获得收益,具体到 期赎回情况如下: 购买主 产品 金额 赎回金额 实际收益 协议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体 类型 (万元) (万元) (元) 公司 华夏银行股 人民币单位结构 银行理财 3,000.00 2024 年 9 2024 年 12 88 天 3,000.00 169,972.59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2411527 产品 月 30 日 月 27 日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43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612,9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82,268,702.3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631,297.68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02 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42,901.8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应募集资金总额 429,018,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123,066.8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894,933.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12 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已投入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 额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 1 27,063.13 28,196.01 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 2 20,000.00 12,833.47 司新型材料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000.00 6,000.00 小计 53,063.13 47,029.48 4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29,850.50 16,626.3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 11,738.99 11,738.99 可转换公司债券) 小计 41,589.49 28,365.37 合计 94,652.62 75,394.85 注: 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 息。 2、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1.10%或 1.27 或 华夏银行股份有 人民币单位结构 银行理财产品 3,000 2.07%或 2.38 或 限公司 性存款 2510001 2.22% 2.55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保本保最低收 14 天 - - - 否 益型 2、本次委托理财的合同主要条款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2510001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DWJGX2510001 产品挂钩标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价格 AU9999 产品期限 14 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性质 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成立日 2025 年 1 月 2 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结算日 2025 年 1 月 14 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2025 年 1 月 16 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 到期日 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 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 16:00 至 22:30 支付本金及收益。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 1.10%至 2.22%之 间,最低可实现年化收益率 1.10%: 1、预期年化收益率分为保底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两部分。其中 预期年化收益率 保底收益率为 1.10%,浮动收益率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确定。 2、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2,则浮动收益 率=1.12%,预期年化收益率=1.10%+1.12%=2.22%; 3、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1 且小于执行价 4 格 2 , 则 浮 动 收 益 率 =0.97% , 预 期 年 化 收 益 率 =1.10%+0.97%=2.07%; 4、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1,浮动收益率=0%, 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10%。 (五)投资期限 产品起始日:2025 年 1 月 2 日,产品到期日 2025 年 1 月 16 日,产品期限 14 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 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 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 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 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 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4,333.69 289,097.78 负债总额 204,036.24 155,632.93 净资产 140,297.45 133,464.85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3.11 8,832.07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 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 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6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 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