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 利扬 芯片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5,333,8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5,333,8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2.601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60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总经理张亦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辜诗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黄江先生为 85,300,181 99.9605 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瞿昊先生为 85,300,181 99.9605 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张亦锋先生 85,300,181 99.9605 是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辜诗涛先生 85,300,181 99.9605 是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袁俊先生为 85,300,181 99.9605 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黄主先生为 85,275,181 99.9312 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 关 于 选 举 游 海 85,300,181 99.9605 是 龙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 《 关 于 选 举 郑 文 85,300,181 99.9605 是 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3 《 关 于 选 举 郭 群 85,290,181 99.9488 是 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 关 于 选 举 徐 杰 84,950,584 99.5508 是 锋先生为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3.02 《 关 于 选 举 邓 琦 84,945,584 99.5450 是 女士为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黄江先生为第 3,921,421 100.00 0 0 0 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2 《关于选举瞿昊先生为第 3,921,421 100.00 0 0 0 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3 《关于选举张亦锋先生为 3,921,421 100.00 0 0 0 0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辜诗涛先生为 3,921,421 100.00 0 0 0 0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袁俊先生为第 3,921,421 100.00 0 0 0 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6 《关于选举黄主先生为第 3,896,421 99.3624 0 0 0 0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1 《关于选举游海龙先生为 3,921,421 100.00 0 0 0 0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郑文先生为第 3,921,421 100.00 0 0 0 0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郭群女士为第 3,911,421 99.7449 0 0 0 0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3.01 《关于选举徐杰锋先生为 3,921,421 100.00 0 0 0 0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邓琦女士为第 3,916,421 99.8724 0 0 0 0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特别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乐清、舒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