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联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对联瑞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 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2,149.34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7.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634.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 6,847.92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51,786.07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53,196.83 万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律 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0.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到位,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正 中 珠 江 ” ) 审 验 , 并 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 出 具 了 “ 广 会 验 字 [2019]G1703235056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531,968,258.42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239,181,713.12 减:发行费用 13,933,962.28 减:永久补流 295,806,523.59 1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953,940.5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进 行了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保荐 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存款方 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日期 式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 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 32050165503600000529 已注销 2021-5-11 注 款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 327006000013000018121 已注销 2021-1-19 司连云港分行 款 活期存 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999008155810888 已注销 2021-12-14 款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 活期存 631548599 已注销 2022-11-08 行 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 327006000013000018695 已注销 2020-5-13 司连云港分行 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 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 32050165503600000530 已注销 2023-5-10 注 款 行 合计 - - 注:2020 年 10 月 12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更名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 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户余额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 2 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9,181,713.12 元,其中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实际投入情况如下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12-31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517,860,736.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181,713.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项目可 项目, 末投入 是否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达到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否发生 目 变更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 效益 预计 差额(3)= 状态日 重大变 (如 (4)= 效益 (2)-(1) 期 化 有) (2)/(1) 硅微粉生产 2020 年 线智能化升 无 52,402,800.00 52,402,800.00 52,402,800.00 - 44,195,970.73 -8,206,829.27 84.34 第二季 10,764,363.31 是 否 级及产能扩 度 建项目 硅微粉生产 2020 年 基地建设项 无 108,438,100.00 108,438,100.00 108,438,100.00 - 93,942,529.01 -14,495,570.99 86.63 第四季 50,793,826.78 是 否 目 度 高流动高填 2021 年 充熔融粉产 无 49,484,800.00 49,484,800.00 49,484,800.00 - 32,230,429.22 -17,254,370.78 65.13 第一季 11,126,465.85 是 否 能扩建项目 度 2022 年 研发中心项 不适 无 49,340,700.00 49,340,700.00 49,340,700.00 - 43,785,413.19 -5,555,286.81 88.74 第二季 不适用 否 目 用 度 补充流动资 不适 无 25,00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 25,027,370.97 27,370.97 100.1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用 合计 - 284,666,400.00 284,666,400.00 284,666,400.00 - 239,181,713.12 -45,484,686.88 84.0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 4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 G17032350603 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90,346,325.81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 1、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立项 时间较早,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通过优化施工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 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2、高流动 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充分优化设备布局,利用原有设备平台,合理配置资源;同时通过优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选设备,减少部分设备投资;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在确保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未 发生变动的前提下,对研发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组成进行了优化,调整了部分设备投入;4、在募投项目建 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 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凭借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5、 本着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公司对本次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5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7 日,联瑞新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34.63 万元 和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45.57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以自筹资 募集资金拟 已预先投入 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 1 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843.81 4,931.59 4,931.59 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 2 5,240.28 3,411.92 3,411.92 项目 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 3 4,948.48 691.12 691.12 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34.07 - -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500.00 - - 合计 28,466.64 9,034.63 9,034.6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广会专字[2019]G17032350603”《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转出 9,034.63 万元至 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6 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 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 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0.6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7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及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使用 69,00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9%。2020 年 1 月 7 日,公司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 69,000,000.00 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公司 在该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及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使用 69,00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29.59%。公司在该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及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使用 69,00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37,000,954.93 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15.8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 244,787,860.17 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行完成 办理“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50165503600000530)的注销手续, 公司就该专户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 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及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微粉生产 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 年 8 月 13 日及 2021 年 9 月 1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 年 8 月 25 日及 2022 年 9 月 14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办理了“硅微粉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7006000013000018121)的注销手续,转出至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15,598,302.51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 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9 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办理了“硅微粉生产线 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50165503600000529)的 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8,694,909.67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就该专户原与建设银行连云港朐阳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办理了“高流动性高填充 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99008155810888)的注销手 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18,731,365.59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 该专户原与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办理了“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1548599)的注销手续,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7,994,085.65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该专户原与中国民生银行南京 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 差异的原因为银行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1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1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晓枭 杨 娜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