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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6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 309 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
发区珠江路 6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2.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13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 司 将 在 202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登载《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议案 12.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
议案 10、议案 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晓冬、江苏省
东海硅微粉厂、李长之、曹家凯、王松周、柏林、高娟、朱刚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00   联瑞新材            2024/4/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
济开发区珠江路 6 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
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
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1)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
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
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
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6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联系邮箱:novoinfo@novoray.com
    联系人:柏林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     《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议案》

  3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9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3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