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以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回购后,特别 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 原有水平。 自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新增回购股份 2,328,293 股,公司拟申请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 的 165,431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 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具体股份转换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1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 类股份”) 和普通股份(称为“B 类股份”),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 A 类股份享 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 A 类股份享 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六倍,每份 A 类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相同。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 8,526,316 股 A 类股份,均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11%, 表决权数量为 51,157,896,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31.46%。扣除 A 类股份后, 公司剩余 111,473,684 股为 B 类股份。 截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登记,累计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75,819 股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 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 年 10 月 2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和 2024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 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1)。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情况 自 2020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 置特别表决权至今,特别表决权的安排运行正常,该表决权差异安排将依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二、 特别表决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2 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股份回购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 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二)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3,995,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98%;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 司股份 3,395,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95%;自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累计新增回购股份 2,328,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02%。公司 拟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165,431 份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 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 31.4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数量 每股表决 股份类别 持有人名称 表决权总量 表决权比例 (股) 权数量 A 类股份 吉英存 8,450,497 6 50,702,982 31.46% 本次 吉英存及其他股东 110,482,428 1 110,482,428 68.54% 转换 B 类股份 公司回购专户 1,067,075 0 0 0.00% 前 合计 120,000,000 - 161,353,513 100.00% A 类股份 吉英存 8,285,066 6 49,710,396 31.46% 本次 吉英存及其他股东 108,319,566 1 108,319,566 68.54% 转换 B 类股份 公司回购专户 3,395,368 0 0 0.00% 后 合计 120,000,000 - 158,029,962 100.00% 注:公司回购专户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 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特 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