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453 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1.208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1,997.6000 万股的 0.0934%。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经纬恒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3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1.208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基本情况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1
3、授予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
4、授予数量:60.04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的 0.5003%
5、授予人数:489 人
6、授予价格:75.00 元/股
7、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 占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
序 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 划公告日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数量 票总数的 司股份总额
(万股) 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1 张明轩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1.2000 1.9987 0.010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8.8400 98.0013 0.4903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8.5600 97.5350 0.4880
——中国籍员工(486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0.2800 0.4664 0.0023
——外籍员工(2人)
合计 60.0400 100.0000 0.5003
9、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 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3) 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 2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2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不
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二)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
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3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3-046)。
3、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吕守升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1 月 22 日为授予日,以 7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6、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490 名调整为 489 名,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60.1200 万股调整为 60.0400 万股,0.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申报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4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7、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
格 75.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8、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
价格 75.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 15 名离职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9、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453 人,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080 万股。
5
(三) 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数量
2023 年 11 月 22 日 75.00 元/股 60.04 万股 489 人 0.00 万股
(四) 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
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20%。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限售期即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届满,并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进入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是否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满足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适当人选;
6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
各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设置营业收入增长率和经调
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整后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两个指标,同时达到的情况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
下可以解除限售:
三年度》(信会师报字[2024]
1、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 ZG11492 号),公司 2023
解除限售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年实现营业收入 46.78 亿元,
期 核年度
较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第一个解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2023年 16.30%,达到了营业收入业
除限售期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绩考核目标;公司 2023 年度
2、经调整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目标如下表所示: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
对应考核年度 2023 年 -5.59 亿元,研发支出 10.70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亿元,经调整的经营活动现
当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A A1 金流量净额为 2.97 亿元>0,
当年度研发支出金额 B B1 达到了经调整的经营活动净
研发支出分摊年份 5 现金流量目标;综上,满足
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调整后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C C1=A1+B1*4/5
业绩考核目标 C1>0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489 名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管 激励对象中:
理相关制度实施,绩效考核标准遵循公司与激励对象签 1、2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署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执行,考核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
结果分为 A、B+、B、C、D 五类。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回购注销其中 19 人已获授但
核目标为 A 或 B+。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绩 票,其中 7 人已获授但尚未
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个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 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限售数量。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 2、463 名激励对象中,453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效考核结果为 A 或 B+,达到
个人层面考核标准,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其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10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
标,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
7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将由公司根据《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予以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
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 453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1.2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53 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08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
总数 11,997.6000 万股的 0.0934%。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限
已获授限
限售限制 售数量占已
序 制性股票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获授予限制
号 数量
量 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1 张明轩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1.2000 0.2400 2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4.8400 10.9680 2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4.5600 10.9120 20%
——中国籍员工(450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0.2800 0.0560 20%
——外籍员工(2人)
合计 56.0400 11.2080 20%
注:上表中不包含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 26 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的 10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453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 11.2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
8
售安排和审议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53 名激励对象所持 11.208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整体安排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涉及的激励
对象范围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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