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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恒润: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12-14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8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
         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C3-4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
同的情形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的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称为“A 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
为“B 类股份”)共同组成。A 类股份及 B 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会表
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六票,B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
投一票,但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与每一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聘请或者解聘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会对前款第 2 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1                                                              √
         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2                                                              √
         登记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 司将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 2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26    经纬恒润           2024/12/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1 幢 4 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
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
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
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
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
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
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
    5、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
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30,信函、传真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
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3、4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
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6、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郑红菊
    联系电话:86-10-82263021
    传真号码:86-10-82263100
    电子邮箱:ir@hirain.com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
费自理;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
2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