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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宇人: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连肇华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工作调
整,变更冯凤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
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 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冯凤梅,2023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暂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冯凤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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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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