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煜邦电力 股票代码:688597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华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投建 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联盟中资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钱惠高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 13 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 17 层 持股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 部 分 所 述 词 语 或 简 称 与 本 报 告 书 “ 释 义” 所 述 词 语 或 简 称 具 有 相 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以 下简 称“ 收 购办 法” )、《 公 开发 行证 券 的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第 15 号 — — 权益 变 动报 告书 》 (以下 简称 “ 准则 15 号 ” ) 及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编 写本 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 反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 章程或 内部规 则中的 任何条 款,或 与之相 冲突。 三 、依据《 证券法 》《收 购办法》 《准 则 15 号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 全面 披 露 了 信 息披 露 义 务人 在 北 京煜 邦 电 力技 术 股 份有 限 公 司(以 下简 称 “ 公 司 ” “ 煜 邦 电 力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动情 况。 四 、 截 止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之 日 , 除 本 报 告 书 披 露 的 持 股 信 息 外 , 信 息披 露 义 务 人 没 有 通 过 任 何 其 他 方式 增 加 或 减 少 其 在煜 邦 电 力 中 拥 有 权益 的 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 人 外 , 没 有 委 托 或 者 授 权其 他 任 何 人 提 供未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列载 的 信 息 和对 本 报 告 书 做 出 任何解 释或者 说明。 六 、 信 息 披 露义务 人承诺 本报告 不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或 重大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准 确性、 完整性 承担个 别和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第 一节 释 义 本 报 告 书 中 ,除非 文意另 有所指 ,下列 简称具 有如 下特定 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煜邦电力 指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华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钱惠高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月 14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北京建华 指 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建华 指 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投建华 指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辽宁联盟 指 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嘉华 指 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静远 指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 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74 室 3、法定代表人:王一军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572T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8、经营期限:2012-02-29 至 2022-02-27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 13 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 17 层 10、公司主要股东: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8%、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20%、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北京拓美投资有限公司 12%、江苏 越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宁波德旗投资有限公司 6%、山西丰汇达科技有限公 司 6%、北京中投建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11、邮编:100027 (二)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 257 号 8 号楼 307 室 3、法定代表人:孙惠军 4、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583663534M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1-10-19 至 2021-10-18 9、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 257 号 8 号楼 307 室 10、公司主要股东: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36%、青岛市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 有限公司 13.172%、北京乾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468%、青岛中睿智远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9%、朗威(青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青岛静远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2%。 11、邮编:266034 (三)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 42 号 339 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兴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5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346201870F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5-06-30 至 2024-06-29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 13 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 17 层 10、公司主要股东: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6.5%、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 有限公司 25%、南通创源投资有限公司 10%、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 服务中心 10%、宁波德旗泽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宁波哲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7.5%、山东骏大控股有限公司 5%、南通依珂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2.5%、淮北市和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江苏瑞沣能源有限公司 2.5%、北京中兴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11、邮编:100027 (四)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西路(县行政中心)主楼 4 楼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投建华(湖南)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663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95915229X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 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 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经营期限:2014-03-20 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 13 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 17 层 10、公司主要股东:北京拓美投资有限公司 44.68%、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 司 29.94%、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2%、湖南东晟电子有限公司 4.47%、唐荣 4.476%、湖南金玉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7%、中投 建华(湖南)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2.15%。 11、邮编:100027 (五)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沈阳市东陵区创新路 155-5 号 204 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96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0507688511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 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经营期限:2012-09-03 至 2022-09-02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 13 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 17 层 10、公司主要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7031%、北京拓美 投资有限公司 29.7031%、辽宁中兴金属物流有限公司 19.8021%、沈阳市蓝光自 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9.901%、隋舒杰 9.901%、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9896%。 11、邮编:100027 (六)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扬州广陵区北河下 23 号 3、法定代表人:王一军 4、注册资本:1105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08506941XW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3-12-10 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 13 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 17 层 10、公司主要股东: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8.7097%、北京拓美投资有限 公司 25.8065%、北京航丰园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129%、吴一凡 12.9032%、 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6.4516%。 11、邮编:1000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留权 北京建华和扬州嘉 华董事长; 王一军 中投建华和辽宁联 男 中国 中国 无 盟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南通建华执行事务 王小鑫 女 中国 中国 无 合伙人委派代表 孙惠军 青岛静远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青岛静远董事兼总 钱惠高 女 中国 中国 无 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 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 年4月20日披露《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青岛静远、北京建华、南通建华、中投 建华、辽宁联盟、扬州嘉华、钱惠高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2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上述股东为一 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1),北京建华、南通建华、中投建华、辽宁联盟、扬州嘉 华,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共3,01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这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29%减少至6.07%。 从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披露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5,654,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至2024年8月15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 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 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 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煜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992,166 股,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 6.0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煜 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35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煜邦电力股份 2,639,066 股, 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 1.0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 12,353,100 股,持股比例为 4.99997%。 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如下: 减 持 方式 减 持 期间 减 持 比例 股 东 名称 减 持 股 份 种类 减 持 股 数 (股 ) (%) 2024.6.15- 青岛静远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1,345,600 0.5446 2024.8.14 2024.6.15- 北京建华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308,900 0.1250 2024.8.14 2024.6.15- 南通建华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397,430 0.1609 2024.8.14 2024.6.15- 中投建华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123,000 0.0498 2024.8.14 2024.6.15- 辽宁联盟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124,000 0.0502 2024.8.14 2024.6.15- 扬州嘉华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0 0 2024.8.14 2024.6.15- 钱惠高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340,136 0.1377 2024.8.14 合计 / / / 2,639,066 1.07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 股数( 股) 股数(股)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87,866 1.6546 2,742,266 1.1099 青岛静远 其中:无限售条 4,087,866 1.6546 2,742,266 1.1099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708,590 1.0963 2,399,690 0.9713 北京建华 其中:无限售条 2,708,590 1.0963 2,399,690 0.9713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627,830 1.0636 2,230,400 0.9028 南通建华 其中:无限售条 2,627,830 1.0636 2,230,400 0.9028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0 0.7286 1,677,000 0.6788 中投建华 其中:无限售条 1,800,000 0.7286 1,677,000 0.6788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395,256 0.5647 1,271,256 0.5145 辽宁联盟 其中:无限售条 1,395,256 0.5647 1,271,256 0.5145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0 0.4048 1,000,000 0.4048 扬州嘉华 其中:无限售条 1,000,000 0.4048 1,000,000 0.4048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372,624 0.5556 1,032,488 0.4179 钱惠高 其中:无限售条 1,372,624 0.5556 1,032,488 0.4179 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煜邦电力 12,353,1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4.99997%。前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 易系统交易煜邦电力股票的行为如下: 交易价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交易股数(股) 变动比例(%) 格区间 2024 年 5 月 7.5 元/ 青岛静远 集中竞价 27 日-2024 股-8.35 1,345,600 0.5446 年 8 月 14 日 元/股 2024 年 5 月 7.5 元/ 北京建华 集中竞价 27 日-2024 股-8.35 1,177,600 0.4766 年 8 月 14 日 元/股 2024 年 5 月 7.5 元/ 南通建华 集中竞价 27 日-2024 股-8.35 1,094,600 0.4430 年 8 月 14 日 元/股 2024 年 5 月 7.5 元/ 中投建华 集中竞价 27 日-2024 股-8.35 823,000 0.3331 年 8 月 14 日 元/股 2024 年 5 月 7.5 元/ 辽宁联盟 集中竞价 27 日-2024 股-8.35 624,000 0.2526 年 8 月 14 日 元/股 2024 年 5 月 7.5 元/ 扬州嘉华 集中竞价 27 日-2024 股-8.35 250,000 0.1012 年 8 月 14 日 元/股 2024 年 5 月 7.5 元/ 钱惠高 集中竞价 27 日-2024 股-8.35 340,136 0.1377 年 8 月 14 日 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一军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二)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惠军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三)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四)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五)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六)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一军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七)钱惠高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钱惠高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地 航星科技园航星 1 号楼 股票简称 煜邦电力 股票代码 688597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南通建华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称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注册地 层 710-74 室 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扬州嘉 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钱 惠高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 量变化 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市公 司发 行的 新股 □ 执 行法 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4,992,166 股 持股比例: 6.07%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2,639,066 股 变动比例: 1.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12,353,1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7% 及变动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其他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煜邦电力及自身情况等因 素,决定是否减持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应有的信息披露义务 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控股 股东 或实 际控 制人 减持 股份的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还应 当就 以下 内容 予以 说明: 控股股 东或 实际 控制 人减持 时是 否存 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 公司 和股 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 不适用 其对公司的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 ( 如 是 ,请注明 具体情况)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需 是 □ 否 □ 不适用 取得 批 准 是否已得 到批 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钱惠高 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