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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朱老六: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1  

     证券代码:831726      证券简称:朱老六        公告编号:2024-061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先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922,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募     0            0%      0            0%      0            0%
           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0            0%      0            0%      0            0%
           2024 年三季
           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申奥、杜宁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