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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国航远洋:关于香港子公司对外合资新设印尼航运公司的公告2024-07-01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4-118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子公司对外合资新设印尼航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子公司
对 外 合 资 新 设 印 尼 航 运 公 司 的 议 案 》, 决 定 由 公 司 在 香 港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CENTURY MARITIME LIMITED 与 PT BERANI MERINTIS SEIAHTERA、PT
PELAYARAN CAHAYA BERSEMI 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合资设立航运公司。
     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印尼盾 100 亿元(约合人民币 450 万元),合资各
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 CENTURY MARITIME LIMITED 出资印尼盾 46 亿
元(约合人民币 207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46%;PT BERANI MERINTIS
SEIAHTERA 出资印尼盾 3 亿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3%;PT PELAYARAN
CAHAYA BERSEMI 出资印尼盾 51 亿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51 %。
     合资公司依照 CENTURY MARITIME LIMITED 与 PT NEMOASIA 签署的
《合作协议》框架,负责从事 PT NEMOASIA 开采煤矿的印尼河道运输工作,
并兼营印尼国内其他其他煤炭以及散货业务的沿海及内河运输项目。
     外派下述人员担任该公司董监高:
       董事长:毛祥友
       董事:周金平
       监事:欧阳传发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子公司对外合资新设印尼航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表
决情况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10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议案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需按照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备案和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以最终注册登
记的信息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名称 1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
     经营范围:航海运输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单位:亿元印尼盾):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额                                         股比例
CENTURY
MARITIME         46               现金        实缴         46%
LIMITED
PT   BERANI
MERINTIS         3                现金        实缴         3%
SEIAHTERA

PT
PELAYARAN
                 51               现金        实缴         51%
CAHAYA
BERSEMI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的出资方式出资。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CENTURY MARITIME LIMITED(简称“CML”)与 PT BERANI MERINTIS
SEIAHTERA(简称“PT BMS”)、PT PELAYARAN CAHAYA BERSEMI(简称
“PT PCB”)拟签署《股东协议》,协议 约定如下事项:
     1、三方作为创始人,同意共同为合资公司提供资本,总额为 100 亿印尼盾,
占新设公司所有注册资本、已发行资本和实缴资本的 100%,CML 投入的资本为
46 亿印尼盾,占全部资本的 46%;PT BMS 投入的资本为 3 亿印尼盾,占全部资
本的 3%;PT PCB 投入的资本为 51 亿印尼盾,占全部资本的 51%。
    2、如果新设公司确定需要增资,各股东有权根据所持股比,优先认购增发
的股份,增资的股份类型由股东大会决定。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基于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长期稳定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CENTURY MARITIME LIMITED 与 PT BERANI MERINTIS SEIAHTERA、PT
PELAYARAN CAHAYA BERSEMI 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合资设立航运公司。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合资设立子公司是公司从长期战略出发的慎重决定,不会损害
公司利益,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
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合资设立印度尼西亚航运公司是基于集团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集
团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集团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