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国航远洋:购买资产(两艘63500载重吨外贸散货船)的公告2024-07-01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4-115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两艘 63500 载重吨外贸散货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江苏南通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海
洋船厂”)签订两份《63500 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由海通海洋船厂为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建造两艘 63500 载重吨散货船。船舶的建造金额,建造款的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以及交船期等以拟签署的建造合同为准。单艘船船价:3,280 万美元/
艘(不含税),合同总金额 6,560 万美元。
本船型具体优点如下:
本船型关注最大载重量,容量和燃料采用新颖的船体线条和 ESD 提高能源
效率(预导流及消涡鳍);
船舶上层建筑应用空气动力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空气阻力;
减少常规海浪中的附加阻力;
船舶设计能效指数(EEDI)满足第三阶段要求;
智能船舶应用:N 符号,船舶航行安全辅助系统,具有夜视、雾透、行为识
别、避碰提示等功能;E 符号,船舶能效系统,实现船舶排放和对用油、存油数
量的实时监控等;与公司数据中心接口相通,实现船岸信息共享。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第八条: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持续监管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
准予以认定。上市公司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
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本次购买船舶为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机械设备
等,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购买,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重大资产
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关
于购买资产(两艘 63500 载重吨外贸散货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双方拟签署的《63500 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要求的生效条件生效。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如皋市长江镇内港池路 6 号
注册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内港池路 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金淑英
实际控制人:金淑英
主营业务:海洋工程模块、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件及大型钢结构件研发、制造、
加工、销售;海洋工程船舶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船舶修理
注册资本:260,000,000 元
实缴资本:260,000,000 元
财务状况:
因保密原因,交易对方未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63500 载重吨散货船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购置的为新造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新造船需在船舶建造完工
后进行交船,在办理好船舶所有权证书后该船的所有权方为公司所有,因此新造
船舶在建造过程中无需经中介审计机构审计。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以新造船的市场价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江苏南通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海
洋船厂”)签订两份《63500 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由海通海洋船厂为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建造两艘 63500 载重吨散货船。船舶的建造金额,建造款的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以及交船期等以拟签署的建造合同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拟与海通海洋船厂签订两份《63500 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每份
合同建造一艘船舶。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造船舶事项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生产需求,并能优
化船队结构,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和能耗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对公司长期发
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新造船舶事项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策,可能
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
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
风险,努力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八、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