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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德众汽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怀化市国际汽车城德众汽车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段坤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因网络投票办理原因,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会议延期通知未能在原
定会议召开日期前二个交易日进行公告,不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6,267,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张铁钢、曾胜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
 度开展各项工作,并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
 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和财
 务情况。在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审议执行程序过程中,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并
 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基于
2024 年经营计划和 2023 年实际经营数据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从公司实际出发,
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为了保持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公司拟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暂不作分配,
资本公积金亦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
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267,2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关于公     0             0%     0             0%     0             0%
           司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
         派预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华均、洪于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延期通知未能在原定会议召开日期前二个交
易日进行公告,不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