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仲裁通知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28,177.5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一”)近日收到了广
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的《仲裁通知书》,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或“申请人”)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提起仲
裁申请。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118),截至2024年8月21日,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的逾期金额为7,000万元;公司于2025
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截至2025
年2月21日,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的逾期金额为19,97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现将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
(二)受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三)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被申请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尹洪卫(被申请人二)、
古钰瑭(被申请人三)、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被申请人五)
(四)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一偿还申请人贷款本金人民币 269700000元及应付利息、罚息及
复利(利息,罚息及复利均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从拖欠之日起计算至还清全部
贷款本息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0月23日止利息为人民币3384713.88元,罚息为人民
币7894166.02元,复利为人民币276924.65元);
2、裁令被申请人一承担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520000元;
上述1-2项暂合计281775804.55元。
3、裁令被申请人一承担本案之仲裁费。
4、裁令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四、被申请人五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5、裁决确认原告对被申请人一提供的被申请人一所承接的合计16个工程项目的应
收账款享有质权,并有权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仲裁理由
2022年6月9日,被申请人一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被申请人
一据此向申请人申请贷款人民币190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22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9
日。前述贷款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于2022年6月10日向被申请人一发放了贷款19000万
元。
2022年6月13日,被申请人一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循环额度贷款合同》,由申请
人向被申请人一提供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6月8日至
2023年6月7日。申请人分三次向被申请人一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于
2023年2月16日发放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于
2023年2月17日发放货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4年2月16日;于
2023年5月26日发放贷款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前
述5000万元及2000万元的两笔贷款到期后,被申请人一就该两笔贷款的欠款余额4490
万元及1990万元向申请人申请展期8个月。
2023年6月26日,被申请人一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循环额度贷款合同》,由申请
人向被申请人一提供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6月19日至
2025年6月18日。被申请人一先后向申请人申请支用贷款,申请人分两次向被申请人一
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3490万元,其中于2023年12月18日发放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于2024年2月18日发放贷款2990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4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2021年6月1日,被申请人二、三、四、五分别与申请人各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保证
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二、三、四、五为被申请人一与申请人于2021年5月31日至2031
年5月30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
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仲裁费及律师费等。
2019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间,被申请人一分别六次与申请人之间先后签
订了十六份《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一提供其所承接的合计16个工程项
目的应收款质押给申请人。
上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已经依约向被申请人一发放了贷款,但被申请人一未能
依约还款。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
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