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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5-01-20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50,422,16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4.65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9,48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16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39,775,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1.8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833,2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1.57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16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剑女士、夏耿耿先生、赵耀先生、王
晓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剑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夏耿耿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赵耀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0%。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王晓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袁亚男女士、吴中家先生、张蜀英女士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袁亚男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吴中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张蜀英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杨贤先生、张燕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杨贤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9,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1%。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张燕燕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郑豪、邓康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