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50,422,16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4.65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9,48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16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39,775,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1.8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833,2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1.57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16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剑女士、夏耿耿先生、赵耀先生、王 晓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剑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夏耿耿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赵耀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0%。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王晓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袁亚男女士、吴中家先生、张蜀英女士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袁亚男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吴中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张蜀英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杨贤先生、张燕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杨贤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9,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1%。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张燕燕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郑豪、邓康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