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4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600 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8,567,4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99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赵宝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吴兴旺先生、董事、总经理郑松先生、
董事冀相安先生、董事任开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林纳新女士、职工监事庞晓玲女士因工
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慧先生出席会议;总会计师常荣华先生列席情
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92,150,087 98.9395 1,739,852 0.8959 319,699 0.1646
2、 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2,042,887 98.8843 1,847,552 0.9513 319,199 0.1644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11,124,098 97.8948 17,131,432 2.0676 311,899 0.0376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27,144,249 99.8282 1,130,581 0.1365 292,599 0.0353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27,418,025 99.8613 844,005 0.1019 305,399 0.036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中船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1 192,150,087 98.9395 1,739,852 0.8959 319,699 0.1646
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
案
中船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
船财务有
限责任公
2 192,042,887 98.8843 1,847,552 0.9513 319,199 0.1644
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
业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前卫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船凌久科技投资(武
汉)有限公司、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
司、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江增机械
有限公司、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中船重庆液
压机电有限公司、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雯、罗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