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5-02-08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5 年 2 月




            0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1.会议安排 ............................................. - 2 -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4 -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5年2月13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 390 号国网信通产

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A2 号楼 5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参会人员:

    (一)2025年2月7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七、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律师介绍有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三)     逐项汇报如下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     股东发言

                                -2-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   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宣布大会闭幕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202,029,044 元。                     1,201,759,044元。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条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 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
        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 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
 2
        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           计师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
                                               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
 3
        1,202,029,044 股,均为普通股。         1,201,759,044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必须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必须具
        具备财经或工程或法律或管理或信息通     备财经或工程或法律或管理或信息通信专
 4
        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中 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其专业工作 5 年
        级以上职称,并从事其专业工作 5 年以上。 以上。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5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4-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司股份;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解 司股份;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解
       散方案;                               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等)、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
       资产抵押、租入或租出资产、赠与或受赠 押、租入或租出资产、赠与或受赠资产、
       资产、债权及债务重组等事项;           债权及债务重组等事项;
           (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在董事会权限内的对外担 市规则》规定,在董事会权限内的对外担
       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
       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 计师或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首席       (十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首席
       法律顾问等专业总监,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法律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5-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八)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九)决定公司工资总额和工资总
           (十九)决定公司工资总额和工资总 额的调整方案;
       额的调整方案;                               (二十)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奖励
           (二十)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奖励 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董事、监事、高级
       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审议其奖励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审议其奖励 方案;
       方案;                                       (二十一)决定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
           (二十一)决定设立总经理奖励基 用于奖励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中级管理
       金,用于奖励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中级 及以下人员;
       管理及以下人员;                             (二十二)对公司董事违反本章程的
           (二十二)对公司董事违反本章程的 行为给予处理;
       行为给予处理;                               (二十三)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二十三)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本章程、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人员违反本章程、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的行为给予处理;
       董事会决议的行为给予处理;                   (二十四)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文
           (二十四)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文 件、本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件、本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 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董事会做出(六)、(七)、(九)、(十一)
       董事会做出(六)、(七)、(九)、(十一) 事项的决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 2/3 的董
       事项的决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 2/3 的董 事表决通过。
       事表决通过。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
 6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协助总 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总工

                                         -6-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经理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
       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由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                           (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
       管理人员。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履行下列职权:                   责,主要履行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作,并向董事会做出报告;                 并向董事会做出报告;
           (二)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二)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 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
       的具体规章制度;                         的具体规章制度;
           (四)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四)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7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首席法律顾问等专业总监;                 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其他不由董事 级管理人员以及首席法律顾问;
       会聘任或者解聘的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其他不由董事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 会聘任或者解聘的管理人员;
       奖惩方案;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
           (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奖惩方案;
       司、参股公司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         (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更换或推荐进行提 司、参股公司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
       名,并报董事长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更换或推荐进行提

                                        -7-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八)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名,并报董事长批准;
              (九)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八)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签订、执行公司年度预算内的相关合同;         (九)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十)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审批 签订、执行公司年度预算内的相关合同;
        公司相关费用支出;                           (十)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审批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相关费用支出;
        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制定总经理奖励基金的使用 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方案,报董事会备案后实施;                   (十二)制定总经理奖励基金的使用
              (十三)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授予的 方案,报董事会备案后实施;
        其他职权。                                   (十三)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授予的
                                                 其他职权。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后原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