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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源煤业: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2025-01-0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股票代码:600397.SH



收购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 188 号

通讯地址:南昌市火炬大街 188 号淳和大厦 19 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

准则第 16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6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安源煤业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安源煤业

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国资主管单位批准、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通过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如需)、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收购系在江西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

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同时,本次收购

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其已发行股

份的比例超过 30%,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

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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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7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8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20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2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5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6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27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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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收购人/江钨
                             指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
安源煤业/上市公司/标的企
                             指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
江西省国资委                 指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投集团                     指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能集团                     指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农发集团                     指    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国控                     指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集团                     指    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江铜集团                     指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所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本报告书                     指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江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全部389,486,090股安源煤业股份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
《无偿划转协议》             指    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
                                   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
A股普通股股票                指    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
                                   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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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熊旭晴
注册资本                   771,350.4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6834749687
设立日期                   2008年12月31日
营业期限                   2008年12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江西省国资委、农发集团、江西国控、行政集团
                           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服务;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
经营范围                   管理;产业投资;风险投资;进出口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19楼
联系电话                   0791-86210105
注: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钨控股 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投集团,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江钨控股尚未完成前述江钨控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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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国资委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发的《关于无偿划转江西钨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24]60 号),江西
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钨控股 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投集团。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江钨控股尚未完成前述江钨控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江钨
控股股权划转完成后,江钨控股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江投集团,由江投集团持股
47.0163%,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江钨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西省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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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国资委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                   党政机关
负责人                     肖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0007419766846
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198号中江国际大厦


       江钨控股股权划转完成后,江钨控股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江投集团,由江投

集团持股 47.0163%,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江投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北郊新祺周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                 揭小健

注册资本                   6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158260080K
设立日期                   1989年8月10日
营业期限                   1989年8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江西省国资委、行政集团
                           对能源、交通运输、高新技术、社会事业及其他行业基础设施项
                           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
                           他新兴产业的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项目的评估及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利用外资和对外
                           投资;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

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江钨控股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类型
         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
  1                               150,000.00 万元     80.99%   有色金属矿产的开发、冶炼
         业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江钨钨钼新材料
  2                                20,000.00 万元      100%    金属材料制造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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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类型
        方圆(德安)矿业投资                                    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稀土
  3                              13,455.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矿产品加工、采选、销售
        赣州有色金属冶炼有
  4                              10,825.00 万元        100%     矿产品冶炼加工
        限公司
        江西江钨稀有金属新
  5                              10,000.00 万元      98.95%     有色金属的生产、销售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
  6                               8,000.00 万元      99.69%     矿山机械制造
        限公司
        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
  7                              10,000.00 万元           51%   企业管理
        限公司
        赣州鑫宇矿冶有限公
  8                               5,000.00 万元        100%     矿产品冶炼
        司
        江西有色冶金建设有
  9                               5,000.00 万元    98.1912%     工程施工
        限公司
        江钨国际贸易(上海)
 10                               1,900.00 万元        100%     进出口业务
        有限公司
        江钨贸易香港有限公
 11                            1,088.00 万美元         100%     进出口贸易
        司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                                      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和销
 12                            120,000.00 万元     51%(注)
        司                                                      售
      注:江钨控股直接持有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2%股权,并通过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49%股权,合计控制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投集团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类型
  1     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                  285,000.00 万元         100% 股权投资
  2     江西省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万元         100% 数字技术服务
        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3                                            95,000.00 万元         100% 房地产开发
        任公司
  4     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91,776.60 万元          100% 天然气运营
  5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0,394.09 万元          100% 建筑材料
  6     赣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万元            90% 城建
  7     江能集团                              600,000.00 万元        83.33% 能源
                                                                              污染防治、固废
  8     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万元          40%
                                                                              处置
                                                                              火力发电、水力
  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97,567.78 万元         37.78%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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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省国资委控制的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类型
 1      江投集团                              600,000.00 万元              90%      投资控股
 2      江西国控                              600,000.00 万元              90%      投资控股
                                                                                  钨矿、钽铌矿等
 3      江钨控股                             771,350.43 万元         47.0163%
                                                                                     的采选
 4      农发集团                             298,462.92 万元          60.309%       投资控股
 5      江西省国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100%     资产管理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控股尚未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营业务

       收购人江钨控股是国内稀有金属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了钨、稀土、钽

铌锂、铜钴镍四大金属产业板块和机械制造、科研服务、内外贸易三个非金属产

业板块相互支撑的产业体系。

       (二)财务状况

       收购人最近三年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2023 年度      2022 年末/2022 年度         2021 年末/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892,505.53                1,694,030.44             1,789,385.22
负债总额                       1,297,435.21                1,166,467.41             1,418,743.54
股东权益                        595,070.32                  527,563.03                370,641.68
营业总收入                     2,689,613.97                2,876,682.69             2,692,045.47
净利润                           64,663.41                    45,805.76                18,738.38
资产负债率                         68.56%                         68.86%                 79.29%
净资产收益率                       11.52%                         10.20%                  7.97%
注:1、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100%;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 5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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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诉讼、仲裁指的是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过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熊旭晴            董事长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江文波       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苏海涛              董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赖经纬              董事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无
  李小斌              董事        中国        湖南省长沙市           无
  胡小武              董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潘长福        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陈更新              董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袁林平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李锋               监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陈小冬              监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黄永生              监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杨贤兵              监事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郭永忠           副总经理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刘恒嵩           副总经理       中国        江西省赣州市           无
注:收购人董事胡显勇已去世,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

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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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境内、境外其他主要

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序                         证券简称及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方名称
号                         证券代码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7.84%
      江西新余国科科        新余国科
 1                                          66.66%   农发集团持股27.73%
      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722.SZ
                                                     江西钢丝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8%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江西国泰集团股         国泰集团                47.64%
 2                                          52.63%
      份有限公司            603977.SH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9%
      山东恒邦冶炼股          恒邦股份
 3                                          44.48%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48%
      份有限公司             002237.SZ
      江西万年青水泥           万年青
 4                                          44.22%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4.22%
      股份有限公司           000789.SZ
                              江西铜业
      江西铜业股份有         600362.SH/
 5                                          43.74%   江铜集团持股43.74%
      限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
                              0358.HK
      江西赣能股份有          赣能股份
 6                                          37.78%   江投集团持股37.78%
      限公司                 000899.SZ
      江西省盐业集团         江盐集团                江西国控持股35.24%
 7                                          37.51%
      股份有限公司          601065.SH                农发集团持股2.27%
      江西国科军工集         国科军工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                                          33.81%
      团股份有限公司        688543.SH                33.81%
      创美药业股份有         创美药业
 9                                          26.90%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90%
      限公司                 2289.HK
      国旅文化投资集         国旅联合                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                                          19.57%
      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358.SH                19.57%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国盛金融控股集        国盛金控                 6.00%
11                                          12.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670.SZ
                                                     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持股6.00%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0%
      中银国际证券股         中银证券
12                                           5.43%   井冈山郝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份有限公司            601696.SH
                                                     伙)持股0.73%
     注:上表内所示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单位的持股比例。

     七、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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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在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277,800.00万元   井冈山郝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公司
                                            0.73%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4.75%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236,298.19万元   江投集团持股3.84%
公司
                                            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4%
大通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10,000.00万元   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0%
有限责任公司
    注:上表为直接持股单位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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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系为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而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

控制结构调整。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

江钨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其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三、关于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12 月 25 日,江能集团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无偿划

 转事项。

      2、2024 年 12 月 26 日,江钨控股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无偿划

 转事项。

      3、2025 年 1 月 1 日,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1、国资主管单位批准本次划转。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进行合规性确认。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审批的事项。

                                      1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上市公司股

权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中,江能集团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389,486,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39.34%)股份无偿划转给江钨控股。鉴于江西省国资委将持有的江钨控股

47.0163%股权无偿划转给江投集团,前述划转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

控制关系将如下所示:




                                     1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江钨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二、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的方式系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由江能集团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389,486,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34%)股份无偿划转给江钨控股。

    三、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 月 1 日,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江能集

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全部 389,486,090 股安源煤业股份(占安源煤业总股本的

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江能集团(“划出方”)

     乙方:江钨控股(“划入方”)

     (一)划转标的

     1、本次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标的企业 389,486,090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

的股份”),甲方在划转基准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期间所持有的安源煤业

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一并予以划转。

     2、划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乙方。本次划

转完成后,乙方持有标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二)划转基准日

     1、本次划转的基准日为:2024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

     2、划转双方同意根据安源煤业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作为本次划转的依据。

     (三)交割

     1、自本协议生效且实施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划转双方应促使标

的企业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的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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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次股份划转的完成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2、划转双方应根据本次划转的通知文件和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账务处理,按

规定办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及职工安置

     1、本次划转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本次划转后标的企业的债

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2、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本次划转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职工仍由其继

续聘用。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满

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双方已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2、国资主管单位批准本次划转;

     3、本协议双方已履行完毕本次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如需)。

    四、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上市公司 389,486,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34%)股份,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能集团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外,本次收购不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交易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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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国有股份划转采取无偿划转方式,江钨控股无需支付对价款,江钨控股

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向江能集团支付现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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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此外,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

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

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

     本次收购系为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而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

控制结构调整。鉴于江西省国资委将持有的江钨控股 47.0163%股权无偿划转给

江投集团。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江钨控股,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本次收购系在江西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本次收购系江钨控股通过无偿划转

方式直接取得安源煤业 389,486,090 股(占安源煤业股份总数的 39.34%)股份,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一、本

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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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四、

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四、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

公司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实际控制

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因正常业务经营而产生的经营性往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经营性往来外,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不存在其他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律师就本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事项发表了结论性意见:“本次收购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江钨控股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具体详见《北

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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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国

有资本布局调整的需要而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若未来 12 个月内提出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根据国有资本布局调

整的需要,在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收购人不排除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

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 12 个月内涉及上述计划,收购人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

组成的调整计划,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

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若未来收购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

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没有就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具体计划或安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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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

划。若未来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计划。若未来拟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

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计划外,收购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

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未来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

重大影响的计划,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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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对安源煤业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
立将不会产生影响,安源煤业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与收购人保持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江钨控股已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
独立性出具《关于保持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安源煤业保持分开,
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安
源煤业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安源煤业经营决策、损害安源煤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安源煤业及其
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2、上述承诺于本次划转完成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
间持续有效。”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后,安源煤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均为江西省国资委;控股
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江钨控股是国内稀有金属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主要从事钨、稀土、钽铌锂、铜钴镍等开采及贸易业务。江钨控股与安源煤业主
营业务差异较大,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收购新增同业竞争事项。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就划转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子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收购人江钨控股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从事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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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与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出现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

     3、本公司保证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
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上述承诺于本次划转完成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
间持续有效。”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都有相关规定。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九节 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次收购完成后,如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收购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收购人江钨控股已出具《关
于规范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安源煤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
司及控制的除安源煤业(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
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安源煤业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与安源煤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源煤业内
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安源煤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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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安源煤业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上述承诺于本次划转完成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
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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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
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的
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
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收购人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
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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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
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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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

       江钨控股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审计,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赣审
字[2022]第 00438 号、大信赣审字[2023]第 00347 号、大信赣审字[2024]第 00461
号)。江钨控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江钨控股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0,838.64                 236,986.58            265,493.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309.79                  32,702.39             42,590.69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43,803.16                 173,928.47            109,489.84
应收账款                            111,386.41                  91,128.71             72,213.45
应收款项融资                         24,616.37                  42,494.80             60,818.71
预付款项                             34,772.30                  41,408.22            108,885.78
其他应收款                           50,468.31                  44,619.48             53,751.93
存货                                358,563.21                 347,028.05            380,733.60
合同资产                              4,321.17                   1,595.89                923.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                 14.42
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516.28                   8,627.99             15,969.44
流动资产合计                      1,173,595.66               1,020,520.59          1,110,884.68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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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投资                              5,982.39                   3,000.00              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3,858.68                  23,071.22             20,133.7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946.85                  12,437.27             12,186.60
投资性房地产                            405.85                     565.74                758.67
固定资产                            324,352.23                 289,862.82            291,640.74
在建工程                             25,268.50                  41,763.95             15,946.79
使用权资产                            3,973.58                   5,279.36              6,714.43
无形资产                            239,653.71                 246,297.92            286,744.04

开发支出                                922.75                   1,330.52                  0.00
商誉                                    527.43                     527.43                  0.00
长期待摊费用                          3,589.14                   3,906.17              4,316.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891.14                  15,711.21              6,795.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537.61                  29,756.22             30,264.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8,909.87                 673,509.85            678,500.54
资产总计                          1,892,505.53               1,694,030.44          1,789,385.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7,839.43                 266,973.92            428,972.31
应付票据                            390,032.04                 215,055.78            343,822.17
应付账款                             74,179.15                  63,159.04             65,339.45
预收款项                                200.18                      15.95              2,938.34
合同负债                             69,766.38                  87,047.53             88,696.08
应付职工薪酬                         18,722.84                  15,498.68             12,938.97
应交税费                             14,416.38                  72,967.68             35,186.29
其他应付款                           83,697.32                  74,842.22             91,49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11,504.05                  24,417.96             67,944.1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91,231.43                 117,245.60             59,719.67
流动负债合计                      1,151,589.20                 937,224.37          1,197,051.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914.67                 106,015.80             83,921.20
租赁负债                              3,789.90                   4,732.33              6,012.79
长期应付款                           12,842.11                  10,820.95             29,839.11


                                                 2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989.56                   3,608.36              3,223.37
预计负债                             23,569.89                  24,172.14             14,352.74
递延收益                             69,706.85                  71,562.71             74,768.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964.83                   8,262.55              9,506.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68.20                      68.20                 68.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5,846.01                 229,243.04            221,692.03
负债合计                          1,297,435.21               1,166,467.41          1,418,743.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771,350.43                 770,790.43            670,790.43
资本公积                              7,780.32                  11,994.36             11,994.36
其他综合收益                            509.89                     393.61               -186.46
专项储备                              4,211.36                   3,809.64              3,535.87
盈余公积                              7,432.73                   5,641.05              4,218.64
未分配利润                         -424,395.25                -438,478.10           -430,25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66,889.49                 354,150.99            260,094.89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28,180.83                 173,412.05            110,546.78
所有者权益总计                      595,070.32                 527,563.03            370,641.68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计              1,892,505.53               1,694,030.44          1,789,385.2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689,613.97              2,876,682.69          2,692,045.47
减:营业成本                       2,596,384.18              2,760,572.63          2,702,978.83
税金及附加                            20,125.23                 23,995.05             24,247.15
销售费用                              10,933.60                 10,487.07             10,721.23
管理费用                              80,313.77                 80,257.66             73,379.93
研发费用                              27,312.88                 21,013.92             16,105.11
财务费用                               9,049.68                 21,488.28             33,662.83
其中:利息费用                        16,042.79                 23,738.36             34,972.06
利息收入                               8,474.93                  3,391.71              3,641.96


                                                 2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加:其他收益                   14,313.80         30,690.52        54,825.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414.16         1,508.59         -7,400.80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8,295.47          -8,543.36       12,052.2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6,270.73        -48,753.86       -12,247.65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705.97        -13,453.03        -9,686.94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793.35          1,258.07         4,034.7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95,241.54         78,816.98        30,643.41
加:营业外收入                  2,947.55          6,105.07         3,758.65
减:营业外支出                 10,124.36          4,905.13         4,550.71
三、利润总额                   88,064.74         80,016.93        29,851.35
减:所得税费用                 23,401.33         34,211.16        11,112.97
四、净利润                     64,663.41         45,805.76        18,738.38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7,280.68          2,086.53         1,324.98
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47,382.73         43,719.23        17,413.4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25.66            484.73          -160.21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4,789.07         46,290.50        18,578.18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7,396.96          2,666.60         1,114.92
综合收益总额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47,392.11         43,623.90        17,463.25
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903,891.16     3,182,205.13     2,915,898.99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80.45        15,791.40       21,239.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38,745.84         95,598.14      177,588.86

                                        30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51,317.45     3,293,594.67       3,114,727.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2,410,055.94     2,804,875.57       2,834,035.21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46,296.85       137,693.46         126,991.59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246.14       122,588.74         106,553.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04,268.88       118,130.11         175,778.7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33,867.81     3,183,287.87       3,243,35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7,449.64       110,306.80        -128,631.42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资金              5,500.00         1,766.28           2,030.9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0.67         1,189.96              16.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2,343.91         1,049.36           1,983.37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638.64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2,526.63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53.22         6,532.23           4,030.94
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6,100.53        37,922.44          29,821.96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462.89         1,786.91           9,463.9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0,000.00                7.39        2,201.71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563.41        39,716.75          41,487.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3,710.20       -33,184.52         -37,456.62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60.00       100,000.00         25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4,252.28       463,753.97         519,6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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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5,426.62        42,249.69       22,467.35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0,338.89       606,003.66      797,102.4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9,998.47       660,218.05      501,421.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4,948.45        25,244.83       36,004.62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155.60         1,133.63        2,663.99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102.53       686,596.51      540,090.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236.37       -80,592.85      257,011.83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4.03           242.61          299.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07,019.84        -3,227.96       91,223.05
加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4,317.76       197,545.72      106,322.67
余额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1,337.60       194,317.76      197,545.72
余额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

     收购人江钨控股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
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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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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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收购人的营业执照;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决策文件;

     (四)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

     (五)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六)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
说明;

     (七)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八)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于
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九)收购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十)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十一)收购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三)中信证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
问报告;

     (十四)嘉源律所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
见书;

     (十五)嘉源律所关于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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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十六)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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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熊旭晴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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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
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谷志文                 赖森




                                  邓斌杰                 卢珂




财务顾问协办人:

                                  宋含城                王鼎洲




                                  洪宏峰                 刘骕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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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按照《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规定
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
相应的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颜   羽




                                  经 办 律 师 :柳卓利




                                                      张   舟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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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熊旭晴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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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在地
股票简称             安源煤业                          股票代码     600397.SH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
                                                      收购人注册
收购人名称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
                                                          地
                                                                    街 188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
                           增加 √     减少 □                        有 □        无 √
量变化                                                    动人
                                                      收购人是否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是否
收购人是否对境                                        拥有境内、
                           是   □     否 √                          是 □        否 √
内、境外其他上市                                      外两个以上
公司持股 5%以上                                       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收购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 无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无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无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数量: 增加 389,486,09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增加 39.3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份过户登记程序时
时间及方式               方式: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是 √         否 □
                         免除理由: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
                     项、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收购人可以据此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安源煤业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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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      否    √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
收购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备注:本次转让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是 √           否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
                         备注:关于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请参见本报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告书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之“三、关于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
情况
                     程序”。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关股份的           是   □       否    √
表决权




                                               4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熊旭晴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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