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四川成渝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 成渝 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 成渝高速 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证芦山县龙门至宝盛至大川旅游公路工程 PPP 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及芦山县蜀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芦山蜀南”)的正常运
营,在不影响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南”)自身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四川蜀南拟与芦山蜀南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原财务资
助进行展期。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被资助对象芦山蜀南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四川蜀南
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
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一、财务资助展期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南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其控股子公司芦山蜀南
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由四川蜀南向芦山蜀南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95,970,400 元,借款用途为芦山县龙门至宝盛至大川旅游公路工程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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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 借款期限为 3 年,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借款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已到期,考虑到芦山蜀
南作为四川蜀南实施芦山县龙门至宝盛至大川旅游公路工程 PPP 项目的项目公
司,且目前还未进入项目回款期,为保证芦山县龙门至宝盛至大川旅游公路工程
PPP 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及芦山蜀南的正常运营,在不影响四川蜀南自身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四川蜀南拟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四川蜀南与芦
山蜀南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展
期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利率按照当年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以上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 LPR)平均值+1.23%,其余合同条款仍按照原合同的约
定执行。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芦
山蜀南为本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向
芦山蜀南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自
身正常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芦山蜀南的经营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
(一)公司名称:芦山县蜀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 7,400 万元;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6MA6B6P551J;
(四)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望江苑 8 号商业写字楼 3
栋 4 楼;
(五)法定代表人:侯明军;
(六)成立日期:2021-04-15;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
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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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股权结构:芦山蜀南是由四川蜀南、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芦投公司”)及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
建集团”)出资成立,其中四川蜀南持股 89.99%,芦投公司持股 10%,交建集团
持股 0.01%。交建集团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属于本公
司关联方。
(九)芦山蜀南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
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1-12 月/ 2023 年度/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793.36 13396.88
负债总额 7937.38 5545.66
净资产 7971.46 7851.22
资产负债率 50.26% 41.40%
营业收入 19081.74 2603.00
净利润 475.54 143.87
(十一)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外,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芦山蜀南未提供
其他财务资助。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订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仅约定了借款展期期限,其余条款与原
借款合同保持一致,基本情况如下:
债权人: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芦山县蜀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展期额度:人民币 295,970,400 元;
(二)资金主要用途:芦山县龙门至宝盛至大川旅游公路工程 PPP 项目建设、
运营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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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展期利率:当年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简称 LPR)平均值+1.23%;
(四)资助期限:展期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按照约定,芦投公司及交建集团不参与芦山蜀南利润及其他财产权属的分
配,故对芦山蜀南的财务资助一直由四川蜀南提供,芦投公司、交建集团未按照
持股比例对芦山蜀南进行财务资助。
五、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芦山蜀南顺利推进芦山县龙门至宝盛至大
川旅游公路工程 PPP 项目建设及芦山蜀南的正常运营。被资助对象芦山蜀南为本
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
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芦山蜀南的经营管理,确保
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被资助对象芦
山蜀南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四川蜀南对其经营管理、财务、
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本公司为芦山蜀南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人民币
2.96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9%;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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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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