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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明康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2025-00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外高桥喜来登酒店,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
路 2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5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15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38,819,38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952,412,97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86,406,4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4329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2.978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45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由副董事长 Edward Hu(胡正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张远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首
席财务官施明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51,301,201 99.8833     757,476       0.0795   354,294       0.0372

       H股           184,967,071 99.2278     142,640       0.0765 1,296,703       0.6957

普通股合计: 1,136,268,272 99.7760           900,116       0.0790 1,650,997       0.145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 关 于 补 选 386,881,896 99.7135 757,476 0.1952 354,294 0.0913
   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霍婉华、黄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