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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01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
   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44,000 万元
   人民币。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为 72,937.91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烟
   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正常融资
和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 2025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
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44,000 万元人
民币,公司 2025 年度拟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

                                   1
币。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审批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截至 2024   本次新   新增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年 12 月    增担保   额度占上   是否
                                       最近一期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26 日担保    额度    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反担保
                                例                    余额(万     (万    近一期净   担保
                                          率
                                                        元)       元)    资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欧仁新材
                              100%      74.72%        3,568.74    3,000     2.29%      否      否
            料有限公司
 公司       烟台富利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      66.04%    80.67%        65,701.92   36,000    27.45%     否      是
            司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嘉兴市福莱贸
                              100%      58.60%        1,417.24    1,000     0.76%      否      否
            易有限公司
 公司
            嘉兴富扬贸易
                              66.04%    0.39%         2,250.00    4,000     3.05%      否      是
            有限公司
 合计                           /         /           72,937.91   44,000    33.55%     /       /

注:

    1、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未来新签署担保合同金额(包括原有担保合同到期重新续签担

保合同金额),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4、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72,937.91 万元,预

                                                  2
计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合同金额 44,000 万元。

        公司可在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
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经营情况内
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
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
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
                                                   截至
                                                  2024 年    本次新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担保方                  12 月 26   增担保   占上市公   是否
                                   最近一期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日担保      额度    司最近一   关联
                                   资产负债                                             反担保
                             例                    余额       (万    期净资产   担保
                                      率
                                                   (万       元)      比例
                                                   元)

   公司         子公司       /        /              0       30,000    22.88%     否      否

 合计                        /        /              0       30,000    22.88%     /       /

    注: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公司与子公司 2025 年度票据池业务额度预计为 3 亿元人民币,为提高票据
池使用效率,公司在票据池业务预计额度内,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公司
票据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307558666U
        (2)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18 日
        (3) 注册地: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1 幢 1 楼
        (4)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1 幢 1 楼
        (5) 法定代表人:李耀邦
        (6)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3
    (7)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涂层复合薄膜材料及自产产品的
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
    (8) 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2、被担保人名称: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7MA3WHPCU4Q
    (2) 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31 日
    (3)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行村中南智能制造产业园
    (4)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行村中南智能制造产业园
    (5) 法定代表人:迟富轶
    (6) 注册资本:21,200 万元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
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8) 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6.04%,迟富
轶持股 28.30%,聂胜持股 1.89%,烟台聚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89%,
李耀邦持股 0.94%,毕立林持股 0.94%。
    3、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市福莱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28ARNA40
    (2)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
    (3)注册地: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1 幢 402 室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1 幢 402 室
    (5)法定代表人:叶婷婷
    (6)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4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用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4、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富扬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DKJXM100
      (2)成立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3)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锦绣大道 1 号 203 室-247
      (4)法定代表人:刘姣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
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
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嘉兴富扬贸易有
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持有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6.04%股权,因此,
嘉兴富扬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12 月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欧仁新材料有
  1                         10,929.16      8,215.41          2,713.75   9,194.10       -780.41
             限公司
         烟台富利新材料科
  2                         82,901.85     63,080.90      19,820.95      40,731.88      -483.69
           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福莱贸易有
  3                         9,986.73       4,317.76          5,668.98   28,348.55       988.83
             限公司
         嘉兴富扬贸易有限
  4                             -              -                -           -                -
               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9 月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欧仁新材料
  1                        13,072.81       9,768.26         3,304.56    13,999.18     620.18
            有限公司
          烟台富利新材料
  2                        100,228.34     80,851.95         19,376.39   33,906.33    -1,604.84
          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福莱贸易
  3                        13,022.07       7,630.90         5,391.17    20,688.38     886.41
            有限公司
          嘉兴富扬贸易有
  4                         613.15           2.40            610.76      588.54       -14.24
              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公司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预计发生额,该额度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新增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
露相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预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有利于提高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提供担保的各级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子公司,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
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
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
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5,722.85 万元,
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84.9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19%;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6
民币 72,937.9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7.37%;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9.56%,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公司未对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
经营及发展需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