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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活动。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前次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中,并未使用额度,因此,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不涉及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事宜。
    公司 2025 年 1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83),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07 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4.5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BJAA8B0219 号
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募    拟投入本次募
序                                    预计投资总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号                                        额
                                                      (调整前)    (调整后)
1    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     21,192.02       21,192.02       20,475.95

2    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        6,896.71        6,896.71        6,896.71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
3                                       12,991.88       12,991.88       12,991.88
     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总计                     41,080.60       41,080.60       40,364.5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
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本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并未实际开展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本次审议拟使用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