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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5-01-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
履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上市公司”或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开展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对上市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煜邦电力进行了现场
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煜邦电力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煜
邦电力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资料;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查
阅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建立或修订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有关内控制
度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上市公司本持
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
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资料等,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
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煜邦电力最新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
文件,核对了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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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煜邦电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
制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内控制度基本得到有
效执行。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更新修订《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控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和上市公司已披
露的公告等相关资料,并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上市公司 2023 至 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 C(评价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开展了
信息披露专项培训,上市公司制定措施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组织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学习。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
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上市公司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实地
查看了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并访谈上市公司财务总监了解本持续督导期内
上市公司独立运作情况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及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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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煜
邦电力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核
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存在由于出纳人员误操作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支付首发募
投项目 3.33 万元采购款的情况,上市公司发现后已及时退回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
心技术改进项目”及“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的累计投投入金额分别为 5,468.16 万元、79.47 万元和 1,008.26 万元,投入进度
分别为 26.71%、1.15%和 7.76%,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进度较缓。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
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除上述误
操作事项外,煜邦电力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法律法规禁止
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保荐机
构提示上市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煜邦电力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
相关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煜邦电
力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2023 年 10 月 25 日,间接持有中至正 100%股权的股东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工贸公司改制后,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
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作为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为公
司新增关联方。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及 2024 年 10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3
案》,对公司与新增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并对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

    2024 年度,煜邦电力向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金额为 6,498.1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已超过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此外,2024 年度,煜邦电力向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和国网冀北电力有限
公司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的金额分别为 36.52 万元(数据未
经审计)和 3.55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超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并对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煜邦电力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
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制度规范,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
况。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煜邦电力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经营场所正常运转,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上市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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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及时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示上市公
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更新上市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不断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
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向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如有)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煜邦电力存在《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中,上市公司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
料,为本次现场核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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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 灏                盛海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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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丰                孟 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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