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科技园航星 1
号楼 6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

普通股股东人数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4,575,5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4,575,5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8.029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02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石瑜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4,395,254 99.7868 175,602 0.2076 4,702 0.005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预计 2025    17,89 99.0022 175,6 0.9716 4,702      0.0262
          年度日常关联     1,418            02
          交 易 并 追 认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审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云飞律师、陈莉芝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