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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国航远洋: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01-16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等相关文件,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3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加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
益的一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
的核查与表决,致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监
事会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