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4-09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汪万新先生、李元海先生、张雷先生、武芙
蓉女士、张行锋先生、刘宏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提名孙燕萍女士、王花曼女士、包晓岚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包晓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燕萍女士、
王花曼女士、包晓岚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4 日
附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汪万新:男,1965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参加工
作至今主要从事化工行业生产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
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安环部长、生产部长,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
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鄂
尔多斯市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汪万新先生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万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汪万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李元海:男,1975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
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事业部部长,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重
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元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元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李元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张雷:男,1979 年 10 月出生,工学硕士。曾在中芯国际集成电
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河北景化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 年至 2017 年 7 月在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资本运营中心工作。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
张雷先生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张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武芙蓉:女,1982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
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部长。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武芙蓉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武芙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武芙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张行锋:男,1978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氯
碱销售部业务员、副部长,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行锋先生在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任党委委员、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张行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行锋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刘宏光:男,1974 年 11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
计师。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重庆宜化化工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
务管理部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宏光先生在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宏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刘宏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孙燕萍:女,1981 年 8 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职于湖北证监
局,2016 年 11 月-2018 年 3 月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
作,曾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孙燕萍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燕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孙燕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王花曼:女,1979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民革党
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1999 至 2003 年在武汉大学
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习,2003 至 2007 年在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
司任法律事务主管,2007 至 2009 年在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
师,2009 至 2013 年先后在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广东佳思特律师
事务所、广东比拓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3 至 2015 年在广州东
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法务经理,2015 年-至今,在广东金桥百
信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6 年至 2021 年兼任广州市海珠区第十
六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2016 年至 2021 年兼任第九届
广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花曼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花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王花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包晓岚:女,1972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1992 年至今供职于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历任助教、讲师、
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系系主任。2008 年至 2014
年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湖
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晓岚女士 2008 年至 2014 年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
立董事,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晓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包晓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