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 双环 公告编号:2018-05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 14:30;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13 日 15:00-2018 年 6 月 14 日 15:00;深交所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 26 号双环 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万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6 参加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58 人,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7,883,588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9.706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118,925,3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6224%。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55 人, 代表股份 18,958,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845%。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3、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彭磊、方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5 项、第 8 项议案涉及关联事项, 故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 5 项、第 8 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关 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应城市红 双环工贸有限公司对该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 普通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 过。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0,323,613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 的 94.5171%;反对 3,381,6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2.4526% ; 弃 权 4,178,280 票 ,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票 数 的 3.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3,760,403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4.5411%;反对 2/6 3,381,6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5.8613%;弃权 4,178,28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9.5976%。 2、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 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0,323,613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 的 94.5171%;反对 3,396,6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2.4635% ; 弃 权 4,163,280 票 ,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票 数 的 3.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3,760,403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4.5411%;反对 3,396,6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5.9317%;弃权 4,163,28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9.5272%。 3、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323,613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 的 94.5171%;反对 3,396,6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2.4635% ; 弃 权 4,163,280 票 ,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票 数 的 3.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3,760,403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4.5411%;反对 3,396,6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5.9317%;弃权 4,163,28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9.5272%。 4、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323,613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 的 94.5171%;反对 3,381,6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3/6 2.4526% ; 弃 权 4,178,280 票 ,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票 数 的 3.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3,760,403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4.5411%;反对 3,381,6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5.8613%;弃权 4,178,28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9.5976%。 5、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47,212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82.8829%;反对 3,376,2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17.0143%;弃权 20,4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0.1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6,447,212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82.8829%;反对 3,376,2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7.0143%;弃权 20,40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0.1028%。 6、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0,323,613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 的 94.5171%;反对 3,396,6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2.4635% ; 弃 权 4,163,280 票 ,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票 数 的 3.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3,760,403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4.5411%;反对 3,396,6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5.9317%;弃权 4,163,28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9.5272%。 7、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 4/6 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323,613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 的 94.5171%;反对 3,396,6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2.4635% ; 弃 权 4,163,280 票 ,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票 数 的 3.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3,760,403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4.5411%;反对 3,396,6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5.9317%;弃权 4,163,28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9.5272%。 8、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北宜化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83,932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61.9028%;反对 7,559,97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38.0972%;弃权 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2,283,932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1.9028%;反对 7,559,97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38.0972%;弃权 0 票, 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0,323,613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 的 94.5171%;反对 3,381,695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 2.4526% ; 弃 权 4,178,280 票 ,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票 数 的 3.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3,760,403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64.5411%;反对 5/6 3,381,695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5.8613%;弃权 4,178,280 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 19.59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 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彭磊、方伟律师。律师出具的结论性 意见为: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法律 意见书中表述议案表决结果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 的议案表决结果一致。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