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环: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18-107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次董事会
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
100%股权转让给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
团”)、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轻盐晟富”),本次交易将以现金支付对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关于本次重大交易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预计和合理性及防范和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措
施以相关承诺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度审计
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 2-01286 号)和 2018 年 1-8 月财务报表及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18]
第 2-00006 号),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
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 1-8 月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基本每股收益的比较情况对比如下:
2018.8.31/2018 年 1-8 月 2017.12.31/2017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交易前 备考数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67 -1.61 -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67 -1.61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99 -0.47 -1.69 -0.92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99 -0.47 -1.69 -0.92
股收益(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有较大提高,因此,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有利于保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
二、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召开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对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公司
应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对于公司本次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
若本次重组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
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以确保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承
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
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持续作为双环
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
司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