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环: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18-10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重庆
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100%的股权转让给湖
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与湖南轻盐晟
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
富”,与轻盐集团合称“交易对方”)。重组完成后,轻盐集团将持
有重庆宜化 51%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轻盐晟富将持有重庆宜化
49%的股权,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支付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
核,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
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因此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
关标准。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确定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
构,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
3、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自查情况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4、2018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轻盐集团、轻盐晟富签署了《湖
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
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重庆宜化化工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5、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庆宜化股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发表了独
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
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
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规、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
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