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环: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18-11-2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说明
2018 年 11 月 11 日,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
集团”)、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轻盐晟富”)签署了关于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宜化”)《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临时公告
2018-098 号),协议约定由轻盐集团收购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宜化 51%
股权,轻盐晟富收购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宜化 49%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公司就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
出售资产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转让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湖
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转让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公开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49%的股权。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转让湖北宜
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
湖北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枫泽”)签署股权转让
合同,向湖北枫泽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北宜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宜化投资”)4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33,600 万元。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公司拟公开转让所持有的宜化投资 45%股权。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市公司与湖北枫泽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向湖北枫泽转让公司持
有的宜化投资 45%股权,转让价款为 31,154 万元。
2018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转让宜化投资股权的议
案》,公司拟公开转让所持有的宜化投资 6%股权。2018 年 9 月 7 日,
上市公司与湖北枫泽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向湖北枫泽转让其持有的宜
化投资 6%股权,转让价款为 4,154 万元。
交易对方湖北枫泽为民营企业,股东为自然人王万成、张琼,与
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湖北宜化猇亭置业有限公司土地纳入政府储备
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湖北双
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宜昌市土地
储备中心收储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猇亭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未开发土地 61 亩,该宗
土地纳入政府储备,本次土地收储补偿总额为 7,333.03 万元。
交易对方为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转让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武汉雷神特种器材有限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并购协议》,向武汉雷神特种器材有限公司转让公司
持有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价款为 4,548.46 万元。
2018 年 10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协议转让武汉宜化股权的议案》。
交易对方武汉雷神特种器材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控股股东为武
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与上市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
他重大资产交易,亦未发生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重大资产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