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于2001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年度报告,现对其补充说明如下: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三分开情况: 1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和配套的设施。 2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银行开户;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公司拥有。 3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已经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由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公司董事长兼控股公司董事长。 2.商标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一九九四年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公司免费使用集团公司持有的“红双环”、“红双圈”和“科环”商标4年。期满后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九七年底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允许本公司无偿使用上述商标至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特此补充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