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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双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8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20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一项提案被否决,该提案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 2020 年度与其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会议和网投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14:30

开始、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互联网投票时间为5月27日上午9:15—下

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5月27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段。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

116,56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25.11%;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8人、代表股份数量11,713,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 数 的比 例 为2.5238%。 通 过现 场 和网 络 投票 参 加表 决 的中 小 股东 共 计

11,713,95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8%,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52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之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2.逐一说明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2,246,098股、反对1,829,689股、弃权4,201,380股,

同 意 、 反 对 和 弃 权 的 股 份 数 分 别 占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2984 % 、

1.4264%、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82,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48.5138 %; 反 对 1,829,689 股 ,占 出 席会 议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15.6197%;弃权 4,201,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1,3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664%。

     提案2:《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对该提案表决同意的为122,246,098股、反对1,829,689股、

弃权4,201,380股,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分别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2984%、1.4264%、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2,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5138 % ; 反 对 1,829,6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5.6197%;弃权4,20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191,3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64%。

     提案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对该提案表决同意的为122766298股、反对1,309,489股、弃

权4,201,380股,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分别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39%、1.0208%、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03,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9547%;反对1,309,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789%;

弃权4,20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1,38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64%。

     提案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874,2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949%;反对1,829,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197%;

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854%。提案获得通过。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双环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74,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84.2949 %; 反 对 1,829,689 股 ,占 出 席会 议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15.6197%;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4%。

    提案 5:《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对该提案表决同意的为122,246,098股、反对1,829,689股、

弃权4,201,380股,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分别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2984%、1.4264%、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2,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5138 % ; 反 对 1,829,6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5.6197%;弃权4,20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191,3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64%。

    提案 6: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表决情况:对该提案表决同意的为122766298股、反对1,309,489股、弃

权4,201,380股,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分别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39%、1.0208%、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03,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52.9547 %; 反 对 1,309,489 股 ,占 出 席会 议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11.1789%;弃权 4,201,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1,3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664%。

    提案 7: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和 2020 年度与其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8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48.5138%;反对1,829,6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6197%;弃权

4,20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1,3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5.8664%。提案未获通过。该提案涉及关联交 易,关联股东湖北双环化

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82,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48.5138 %; 反 对 1,829,689 股 ,占 出 席会 议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15.6197%;弃权 4,201,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1,3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664%。

    提案 8: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对该提案表决同意的为122,246,098股、反对1,829,689股、

弃权4,201,380股,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分别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2984%、1.4264%、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2,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5138 % ; 反 对 1,829,6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5.6197%;弃权4,20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191,3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64%。

    提案 9: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对该提案表决同意的为122,246,098股、反对1,829,689股、

弃权4,201,380股,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分别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2984%、1.4264%、3.2752%,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82,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8.5138 % ; 反 对 1,829,6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5.6197%;弃权4,20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191,38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 次 股 东大 会 出 具法 律 意见 书 的 律师 事 务 所是 湖 北正 信 律 师事 务
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彭磊、 方伟律师。律师出具的 结论性意见为:

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双环科技《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