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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双环:关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 双环     公告编号:2020-023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交所颁布的《股票 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有关规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乙方”)
拟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或“甲方”)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主要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贷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并
约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 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贷款每日余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不超 过 7 亿元(含贷款)。
本次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 期三年、有效期满若获得必 要许可可续期
三年;但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若未来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控
股股东发生变更、可能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成员资格进而影 响到协议有效
期。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均受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宜化集
团”)控制,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财务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 情况:赞成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张行锋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届时,关联股东 湖北双环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28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法定代表人:柴国志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582496287T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经营范围中涉
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财务公司股东情况: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 40,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80%;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10%;贵州双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是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的办理集团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 》编号为
00433406,机构编码为 L0134H342050001。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经 营下列
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从事同
业拆借;(10)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2,239,640,015.05 元,负债为 1,607,229,148.46
元,净资产 632,410,866.59 元,营业收入为 38,337,182.41 元,净利润为
14,636,387.89 元。
       3、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均受宜化集团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规定,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 及其他
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以下 定价政
策执行: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不收取费用;
       4、除上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 要内容
       1、金融服务内容:甲方(财务公司)承诺为乙方(本公司)提供如下
内容的金融服务:
       (1)吸收乙方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 3 亿元
人民币;
       (2)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在甲方贷款的每日余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
币;
       (3)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4)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 过 7
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 、贴现、担 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其中
贷款不超过 4 亿元。
   2、金融服务原则:甲方在为乙方及乙方 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

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不收取费用;

   (4)除上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可等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

足乙方支付需求。

   3、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和双方的客户资

料,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或 客户等方面的资

料和信息。

   4、合作保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的支持,包括但不限

于配合甲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 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 、评审工

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企业信息。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 各种有关信息、

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 发生争议,应本着

“互谅互让、诚信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5、其他:本协议所第一条所提及的各项 金融服务均应由甲方与接受服务

方另行签订单项金融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 单项金融服务合

同所述为准。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 至2023年6月30

日,有效期满在获得双方必要许可后可续期三年。



    2013 年批准签署的《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与湖北双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遵 循平等
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 化公司财务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 成本和融资风险,为本公司 的长远发展提
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公司 的财务费用及
资金成本。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情 况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存款余额 56,203,560.30 元,贷款余额       0.00 元,偿付利息支出
0.00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398,497.34 元。存贷款金额没有超过《金融
服务协议》的约定。
       八、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将每半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风 险评估,截
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明显风险;
       2.本公司制定了《双环科技关于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存款
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 称“应急处置预案 ”,详见巨潮资讯 网 201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应急处置预案披露的
风险情形。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
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 、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
议。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执 行相应审批程
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 定要求,我们
对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宜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
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条件公平,定价依据合理,为交易双方均带
来了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专项
说明与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