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环: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1-05-2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说明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湖北宜
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和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 46.80%股权、公司
及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合成氨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和公司持有的盐碱
氨肥钙联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及截至基准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
享有的对置业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应城宜化”),应城宜化、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承接公司金融负债的
方式支付对价,并由应城宜化以现金补足差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等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议案》,拟放弃参与
全资子公司宏宜化工增资;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宏宜化工新增投资方及重新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宏宜化工变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宏宜化工增资前属于公司控制,
应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
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