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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双环: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02-14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 双环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5 条“上

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 ,公司披

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 年末经审计的净

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

公司 2021 年度触发下列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7 条的规定,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同意”。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但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2021 年度最终财务数

据应当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是否触发

前述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尚不确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