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双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2022-03-2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深交所
                                     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所《关于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6 号)已收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报审计机构,收到问询函后,本所积极组织人员

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 1、你公司因 2018 年至 2020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2020 年度审计报

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 2020 年净资产为负,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请你公司逐项自查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第 9.8.1 条规

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规定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四种具体情形,公司对照自查如下:

    (一)第一种退市风险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自查如

下: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2,620,026.76 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21,517,188.32 元、营业收入为 3,063,760,181.45



                                                   - 1 -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 2,802,606,226.80 元,因此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情形;




                                                  - 2 -
    (二)第二种退市风险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自查如下: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589,274,646.03 元,因此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三)第三种退市风险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自查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2]第 2-00272

号,审计报告全文于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因此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警示情

形;

    (四)第四种退市风险情形“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

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公司自查如下:目前公司没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二、《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七种具体情形,公司对照自查如下:

    (一)第一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公司自查如下:截止

2021 年期末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往来资金余额为 5,662,491.32 元,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报告》(编号: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061 号,审核报告于 3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审核报告结论与公司自查的结果一致,因此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第二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自

查如下:2021 年度公司未产生对外担保、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第三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自查如下:公司于 2021 年内举行董事会 14 次、股东大会 6 次,2022 年以来公司已经召

开董事会 3 次、股东大会 2 次,前述会议均形成了有效的决议,当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能正常工作并能形成决议,因此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第四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


                                       - 3 -
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公司自查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2-00273 号,审

计报告全文于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因此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第五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

能恢复正常”,公司自查如下:2018 年至 2021 年公司产量逐年增长,2021 年纯碱产能利用率

达到 97.68%、氯化铵产能利用率达到 98.93%,销售收入亦较 2020 年增加 71.66%。2022 年以

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

正常的情形,因此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六)第六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自查如下:目前公司

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因此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七)第七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自查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2,620,026.76 元,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21,517,188.32 元,2021 年度审计报告没有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前期审计意见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大信备审字

[2022]第 2-00013 号,专项说明于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结论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对当期

审计意见不再产生影响”,因此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我们核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第 9.8.1 条规定

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4 -
    问题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6,376.02 万元,同比增加 71.66%;

实现归母净利润 42,262.00 万元,同比增加 187.98%;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16.34 万元,同比增加 576.58%。其中,你公司下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96,967.32 万元、

净利润 43,914.27 万元,分别占全年的 64.29%、106.10%。

    (1)报告期内,你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同比增幅较大。请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同行业

可比公司情况、重组实施情况等说明业绩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具体说明你公司下半年业绩明

显好于上半年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或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形。

    (2)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产品价格、收入和成本构成、期间费用、非

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并量化说明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3)请说明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并向我

部报备近三年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列表。

    (4)请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

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报告期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业

务开展计划等,逐项列示说明各类业务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并说

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及判断依据。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对公司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

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所执行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公司收入确认是否合规等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一、报告期内,你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同比增幅较大。请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重组实施情况等说明业绩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具体说明你公司下半年

业绩明显好于上半年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或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形。

    (一)报告期公司业绩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1、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均大幅增加,一方

面主要系公司围绕化工及化肥主业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纯碱和氯化铵产量、消耗均达产

达标;另一方面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宏观经济恢复反弹,纯碱和氯化铵价格受

市场影响在下半年快速上涨,销量稳定;其次因本期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剥离部分资产

和金融负债,有效而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部分财务利息支出。

    2021 年度公司纯碱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8.7%,氯化铵销售占比为 30.4%,其他为化工


                                       - 5 -
副产品和房地产等销售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纯碱和氯化铵业务占

比与公司接近的较少,且大部分尚未披露 2021 年年报。我们参考同行上市公司山东海化、和

邦生物、远兴能源已披露的相关数据,其中:

    (1)山东海化的纯碱业务占比达到 90%但没有氯化铵业务,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预告

2021 年盈利 5.6-6.4 亿元,2020 年度净利润为-2.522 亿元,其在业绩预告中分析扭亏为盈原

因时提到纯碱销量和销价上涨,2021 年实现扭亏为盈,山东海化未预告 2021 年营业收入但其

2021 年三季报显示其 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9.23 亿元,已超过 2020 年全年的营业收

入即 36.88 亿元;

    (2)和邦生物(其纯碱和氯化铵销售合计占比 37.3%)于 3 月 4 日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

其 2021 年度净利润比上期增长 7284.28%,并在业绩预告中提到了纯碱和氯化铵等销价上涨带

来 2021 年度业绩上涨;

    (3)远兴能源于 1 月 6 日披露的业绩预告表示 2021 年度比上期净利润大幅增长

7022%-7316%,亦提到纯碱销价大幅增长带来的贡献。

    综上,同行从事类似业务的上市公司山东海化、和邦生物、远兴能源 2021 年业绩均受益

于 2021 年度纯碱或者氯化铵销价上涨。

    2、公司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或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形

    (1)公司本期上半年和下半年经营及变动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下半年与上       增长率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1 年 7-12 月                                全年合计
                                                                 半年差额         (%)
一、营业收入             1,094,086,975.27     1,969,673,206.18   875,586,230.91   80.03    3,063,760,181.45

1、联碱及化工产品收入    1,075,040,299.73     1,724,230,974.70   649,190,674.97   60.39    2,799,271,274.43

其中:纯碱收入             695,820,216.21     1,101,871,311.14   406,051,094.93   58.36    1,797,691,527.35

     纯碱销售量               512,876.04           520,396.94          7,520.90    1.47        1,033,272.98

     氯化铵收入            350,246,862.12      582,177,289.74    231,930,427.62   66.22     932,424,151.86

    氯化铵销售量              526,771.87           562,945.60        36,173.73     6.87        1,089,717.47

其他化工产品                28,973,221.40       40,182,373.82    11,209,152.42    38.69      69,155,595.22

2、商品房销售收入                         -       3,334,952.37     3,334,952.37                3,334,952.37

二、营业成本               972,506,688.22     1,409,768,792.42   437,262,104.20   44.96    2,382,275,480.64

1、联碱及化工产品成本      958,497,086.38     1,179,901,807.96   221,404,721.58   23.10    2,138,398,894.34

2、商品房销售成本                         -       3,493,181.96     3,493,181.96                3,493,181.96

三、期间费用                99,814,921.60       69,791,302.42    -30,023,619.18   -30.08    169,606,224.02

其中:销售费用              17,333,125.24       22,903,579.16      5,570,453.92   32.14      40,236,704.40
管理费用                    36,710,476.90       25,961,496.83    -10,748,980.07   -29.28     62,671,973.73



                                                  - 6 -
                                                                    下半年与上        增长率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1 年 7-12 月                                    全年合计
                                                                    半年差额          (%)
研发费用                       45,080,912.90      16,393,176.56     -28,687,736.34     -63.64       61,474,089.46

财务费用                       45,771,319.46      20,926,226.43     -24,845,093.03     -54.28       66,697,545.89
四、非经常性损益(损失
                                7,314,873.17       -6,212,034.73    -13,526,907.90    -184.92           1,102,838.44
以负数)
五、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5,257,456.02     447,877,482.78    473,134,938.80    1,873.25     422,620,026.76

    (2)公司本期销售量纯碱 103 万吨与公司 110 万吨产能匹配,且纯碱销售量各季度一般

较为平稳变化不大,市场价格波动对销售量无明显影响。氯化铵属化肥产品存在一定的季节

性(冬储影响),冬天一般销售量较夏季大。总体上,上述两产品上半年与下半年销售量相差

不大,不存在期末确认大额交易和跨期情况。

    (3)由于 2021 年 8 月份后,纯碱和氯化铵价格上涨,公司在销售量未发生显著变化的

情况下,收入大幅增长,公司联碱及化工产品(主要是纯碱和氯化铵产品)下半年收入较上

半年增加 6.49 亿元,增长 60.39%。随着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下半年上涨,公司联碱及化

工产品成本下半年较上半年增加 2.21 亿元,增长 23.10%,但成本增幅小于收入增幅。

    销售单价分月变动如下图(单位:元/吨):


                               2021年主要产品分月价格走势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纯碱单价           氯化铵单价



    (4)下半年期间费用较上半年下降 3,002.36 万元,下降 30.08%,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剥离部分合成氨生产设备和人员、剥离子公司宜化置业股

权、剥离部分金融负债导致。

    (5)下半年非经常性收益较上半年减少 1,352.69 万元,下降 184.92,主要是购买碳排

放权 664.80 万元和固定资产报废 838.00 万元。



                                                    - 7 -
    (6)由于下半年收入较上半年大幅增加,成本增加额小于收入增加额,期间费用下降,

非经常性收益减少,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半年较上半年增加 4.73 亿元。

    综上,公司下半年业绩明显好于上半年,主要系公司产品纯碱及氯化铵市场价格上涨所

致,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或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形。



    二、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产品价格、收入和成本构成、期间费用、非

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并量化说明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一)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6,376.02 万元,同比增加 71.66%;实现归母净利润

42,262.00 万元,同比增加 187.98%,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详见下表(单位:

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前后两期差额        增长率(%)
一、营业务收入                 3,063,760,181.45      1,784,818,189.65    1,278,941,991.80     71.66

1、联碱及化工产品收入          2,799,271,274.43      1,743,988,274.85    1,055,282,999.58     60.51

其中:纯碱收入                 1,797,691,527.35      1,124,984,990.67     672,706,536.68       59.8

纯碱销售量                         1,033,272.98          1,038,274.11           -5,001.13     -0.48

纯碱单价                               1,739.80              1,083.51             656.29      60.57

氯化铵收入                      932,424,151.86        564,271,197.61      368,152,954.25      65.24

氯化铵销售量                       1,089,717.47          1,048,677.64          41,039.83       3.91

氯化铵单价                              855.66                538.08              317.58      59.02

其他化工产品                     69,155,595.22         54,732,086.57       14,423,508.65      26.35

2、商品房销售收入                  3,334,952.37        10,380,505.07        -7,045,552.70     -67.87

二、营业成本                   2,382,275,480.64      1,797,273,724.90     585,001,755.74      32.55

1、联碱及化工产品成本          2,138,398,894.34      1,759,447,329.77     378,951,564.57      21.54

2、商品房销售成本                  3,493,181.96        10,386,220.62        -6,893,038.66     -66.37

三、期间费用                    231,080,313.48        343,697,316.56      -112,617,003.08     -32.77

其中:销售费用                   40,236,704.40         36,459,093.53         3,777,610.87     10.36

管理费用                         62,671,973.73         61,905,376.05          766,597.68       1.24

研发费用                         61,474,089.46        108,486,532.36       -47,012,442.90     -43.33

财务费用                         66,697,545.89        136,846,314.62       -70,148,768.73     -51.26

四、非经常性损益(损失负数)       1,102,838.44        19,925,785.53       -18,822,947.09     -94.47

五、、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22,620,026.76        -480,371,219.23     902,991,245.99     187.98
六、联碱及化工产品毛利          660,872,380.09         -15,459,054.92     676,331,435.01     4,374.99


                                             - 8 -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析

    2021 公司营业收入 30.64 亿元较 2020 年增加 12.79 亿元,增长 71.66%,主要系联碱及

化工产品收入增长所致。其中:1、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增加 0.35 亿元,其

中主要为氯化铵销售量较 2020 年增加 4.1 万吨;2、公司主要产品销价增加导致销售收入增

加 10.11 亿元,其中纯碱平均价格较 2020 年增加 656.29 元/吨,增加收入 6.78 亿元;氯化

铵平均价格较 2020 年增加 317.58 元/吨,增加收入 3.33 亿元。

    2021 年公司年营业成本 23.82 亿元较 2020 年增加 5.85 亿元,增长 32.55%,主要系联碱

及化工产品成本增长所致。其中成本构成中公司的采购电价、直接人工、折旧等项目没有出

现大幅上涨,主要为原材料煤炭价格上涨所致。

    2、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21 年公司期间费用 2.31 亿元较 2020 年减少 1.12 亿元,下降 32.77%,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剥离部分合成氨生产设备和人员、剥离子公司宜化

置业股权、剥离部分金融负债导致。

    2021 年公司非经常性净收益 110.28 万元较 2020 年减少 1,882.29 万元,下降 94.47%,

非经经常性损益对本期利润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因本期较上期对比,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远高于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且本

期期间费用较上期下降,导致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因此营业收入增长幅

度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存在差异合理。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

    公司前后两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变动率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额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55,696,409.87    926,625,848.84   1,429,070,561.03   154.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627,484.71     -19,627,484.71   -1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65,162.01     14,564,752.96      -8,299,590.95   -56.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1,961,571.88    960,818,086.51   1,401,143,485.37   145.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65,217,365.85    639,039,810.32    826,177,555.53    129.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31,285,224.61     136,730,158.81      -5,444,934.20    -3.98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4,219,973.31      48,809,271.31     65,410,702.00    134.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075,583.98     50,046,078.21     18,029,505.77    36.03



                                            - 9 -
                                                                                                  变动率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78,798,147.75       874,625,318.65         904,172,829.10   103.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163,424.13         86,192,767.86         496,970,656.27   576.58

净利润                              422,604,684.26        -480,825,650.13        903,430,334.39   187.89

       (1)2021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 2020 年增加 14.01 亿元,增长 145.83%,主要原因如

下:

       2021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20 年增加 14.29 亿元,增长 154.22%,主要

是:一是产品价格上涨现金回笼增加;二是公司调整销售信用政策,大幅增加先款后货,积

极催收应收账款,使应收账款大幅下降。

       2021 年收到的税费返还较 2020 年减少 1,962.75 万元,主要是 2020 年房地产土地增值税

清算,退回预缴的土地增值税,2021 年无此类情况。

       2021 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 2020 年减少 829.96 万元,主要是 2021 年收到

的政府补助减少。

       (2)2021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 2020 年增加 9.04 亿元,增长 103.38%,主要原因如下:

       2021 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 2020 年增加 8.26 亿元,增长 145.83%,主要

是煤炭价格上涨、重大资产重组后外部按市场价采购合成氨,支付原材料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1 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 2020 年减少 544.49 万元,下降 3.98%,主

要系剥离资产后人员减少所致;

       2021 年支付的各项税费较 2020 年增加 6,541.07 万元,增长 134.01%,主要是收入增加,

交纳的税费增加;

       2021 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 2020 年增加 1,802.95 万元,增长 36.03%,主

要是购买碳排放权、维修费、中介咨询费、仓储费用增加致使付现费用增加。

       (3)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增加 4.97 亿元,增长 576.58%

       如上分析,前后两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额和增长幅度均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

加额与增长率,导致 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增加 4.97 亿元,且计算

该项目增长率时上期净额 8,619.28 万元相对较小,计算得出该项目增长达到 576.58%。

       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关系

       经营业绩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关系如下(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         两期变动额      变动度(%)




                                             - 10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净利润                               422,604,684.26     -480,825,650.13   903,430,334.39    187.89
3.净利润调整至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
量扣除因素
加:信用减值损失                            -70,064.07     27,490,148.82     -27,560,212.89   -100.25

资产减值准备                                               88,716,614.89     -88,716,614.89   -10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234,258,568.57     265,299,218.13     -31,040,649.56    -11.70
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926,174.60       1,926,174.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119,668.83       1,375,642.98      1,744,025.85   126.78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8,379,975.47       2,293,694.09      6,086,281.38   265.35
列)
净敞口套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8,289,087.15     139,829,398.24     -71,540,311.09    -51.1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686,586.00     14,071,821.61      -9,385,235.61    -66.7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
                                          2,550,335.16         31,743.22       2,518,591.94   7,934.27
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
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6,315,281.99     43,308,490.09     -79,623,772.08   -183.8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87,103,755.22      22,300,791.67     64,802,963.55    290.5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213,370,065.07     -39,625,320.35   -173,744,744.72   438.47
号填列)
其他
               合计                    160,558,739.87     567,018,417.99    -406,459,678.12    -71.68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163,424.13      86,192,767.86    496,970,656.27    576.58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关系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净利润调整至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扣除因素,

如上表。

       2021 年公司净利润调整至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扣除因素合计 1.60 亿元较 2020 年减少

4.06 亿元,下降 71.68%,主要是:

       (1)2020 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749.01 万元,本期不存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2)2020 年公司计提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8,871.66 万元,本期产品价

格上涨不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生产正常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而不存在计提减值;

       (3)本期因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剥离资产和金融负债致使折旧费用减少 3,104.06 万元和

                                                 - 11 -
财务费用减少 7,154.03 万元;

    (4)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净减少 1.09 亿元,主要是支付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应付款。

    综上,公司 2021 年因主要产品价格上涨,销售收入大幅增加,货款回笼及时,致使经营

性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大幅上升;而 2021 年存货、固定资产等不存在减值、折旧、财务

费用因重大资产完成减少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净减少,致使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

幅度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且 2020 年度净利润为-4.8 亿元,上期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 0.86 亿元,计算两期净利润增长幅度及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长幅

度时,所使用的分母存在巨大差异,也会引起净利润增长幅度及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的增长幅度不匹配,但合理。



    三、请说明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并向我

部报备近三年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列表。

    (一)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真实、准确,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

    1、公司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其会计政策为:公司销售商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

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产品销售:公司与客户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销售信用政策,签订产品销售协议,按协

议约定发货,在客户签收货物(铁路运输是装车、铅封、从厂内发运至化工车站,车站将货

物物流信息录入其系统)后,公司确认收入实现。

    水电汽销售:每月末公司通过盘存抄表计量编制结算单经购销双方签字确认,按照约定

的价格(水电汽价格均有市场价)确认收入。

    材料配件销售(一般是对关联方销售):按照每月出库汇总的清单,经双方确认,以公司

采购成本价确认收入。

    废旧物资、炉渣销售:按照出厂过磅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收

入。



    设备厂房租赁收入(一般是对关联方销售):按合同约定,每月经双方签字确认结算单,


                                       - 12 -
按租赁物的折旧额确认收入。

       提供维修、水处理劳务服务(一般是对关联方销售):按照每月劳务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

认,按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公司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3、公司本部主要是纯碱、氯化铵、元明粉、小苏打产品生产、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中有

材料配件、废旧物资、炉渣、水电汽、设备厂房租赁收入、提供维修、水处理劳务服务;子

公司武汉宜富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从外部采购煤炭供公司使用,无其他贸易业务。湖北环益

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劳务和生产服务,无其他贸易业务。

       公司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

       4、近三年前十大客户明细表(报备)

       公司前十大客户相对较为稳定,均为长期合作的客户,均有完整的现金流、票据流、实

物流,业务真实、准确。

 序号          前十大客户(2019 年)       金额(万元)         是否关联方   产品
   1        客户 1A                                  9,411.08       否       氯化铵
   2        客户 1B                                  7,036.18       否       纯碱
   3        客户 1C                                  6,143.19       否       纯碱

   4        客户 1D                                  5,124.23       否       纯碱
   5        客户 1E                                  5,115.49       否       纯碱
   6        客户 1F                                  4,780.14       否       纯碱
   7        客户 1G                                  4,609.25       否       纯碱
   8        客户 1H                                  4,442.25       否       纯碱
   9        客户 1I                                  4,139.19       否       纯碱

  10        客户 1J                                  4,015.37       否       纯碱



 序号          前十大客户(2020 年)       金额(万元)         是否关联方   产品
   1        客户 2A                                  8,955.36       否       氯化铵

   2        客户 2B                                  4,949.31       否       纯碱
   3        客户 2C                                  4,788.52       否       纯碱
   4        客户 2D                                  4,734.06       否       纯碱
   5        客户 2E                                  4,352.88       否       纯碱
   6        客户 2F                                  3,884.62       否       纯碱
   7        客户 2G                                  3,415.05       否       纯碱

   8        客户 2H                                  3,164.74       否       纯碱



                                           - 13 -
  序号          前十大客户(2020 年)       金额(万元)                是否关联方           产品
   9         客户 2I                                     2,984.66           否               纯碱
   10        客户 1J                                     2,978.04           否               纯碱



  序号          前十大客户(2021 年)       金额(万元)                是否关联方           产品
   1         客户 3A                                  10,068.36             否               氯化铵
   2         客户 3B                                     9,404.57           否               纯碱
   3         客户 3C                                     8,282.78           否               纯碱

   4         客户 3D                                     8,133.36           否               纯碱
   5         客户 3E                                     7,757.22           否               纯碱
   6         客户 3F                                     6,548.57           否               纯碱
   7         客户 3G                                     5,204.10           否               纯碱
   8         客户 3H                                     5,124.76           否               纯碱
   9         客户 3I                                     5,109.70           否               氯化铵

   10        客户 3J                                     4,441.52           否               纯碱




       四、请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

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报告期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业

务开展计划等,逐项列示说明各类业务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并说

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及判断依据。

       (一)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及判断依据

       1、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

                项目                    本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06,376.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6,115.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8.52%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废旧物资、设备配件材料销售(临时
销售材料                                              2,184.20
                                                                          性),与主营业务无关
                                                                    销售煤炭(临时性),与主营业务收入
煤炭                                                  4,201.94
                                                                                  无关
销售炉渣                                              1,320.65          造气炉渣,与主营业务无关
                                                                    销售水电汽(临时性),与主营业务收
销售水电汽                                           16,075.26
                                                                                  入无关
                                                                    提供设备(临时性)、厂房租赁(临时
租赁收入                                              1,795.73
                                                                        性),与主营业务收入无关
服务收入                                                 537.62     提供维修服务(临时性)、污水处理服



                                            - 14 -
             项目                  本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务(临时性),与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6,115.4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80,260.62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80,260.62 万元,其主要构成为销售纯碱收入 179,769.15 万元,

销售氯化铵收 93,242.42 万元。纯碱和氯化铵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主营业务,十余年来公司一

直从事纯碱和氯化铵生产,公司具备从事此项生产的人员、装置、土地、厂房、技术等条件,

并且公司目前没有终止该项主营业务的规划。

    (二)扣除判断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

相关事项》“二、营业收入具体扣除项”所列情形判断,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为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故在营业收入中扣除。



    五、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2)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对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年比较分析,并结合

行业特征分析收入各月波动,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的合理性;

   (3)了解收入确认时点,选取收入样本,检查授信记录、销售合同、发运单、发票、客

户签收文件等,评价收入的真实性;

   (4)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样本,核对发运单、发票、合同等,评价收入确认完整

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6)针对出口收入,查询海关电子口岸信息系统、预报关信息,与出口合同数量、收款

记录、发运凭证、销售发票等出口报关单据进行核对,评价出口收入真实完整。

    2、核查结论

     (1)经核查,已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公司收入确认真实、合规。

     (2)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或收入跨期确认情形。


                                       - 15 -
    (3)经核查,公司因本期营业收入相对于上期的增长幅度高于两期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

且本期期间费用比上期反而下降,导致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公司营业收

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但合理。

    (4)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因主要产品价格上涨,致使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大

幅上升;而 2021 年资产等不存在减值迹象、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减少折旧和财务费用以及经营

性应收、应付项目净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

    (5)经核查,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真实、准确、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

    (6)经核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判断合理,金额准确。




                                      - 16 -
    问题 4、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 12,291.93 万元,同比下降 74.53%。报告

期内,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减少 11,472.73 万元。

    (1)请结合存货的主要构成、品种、数量、市场价格走势等,说明报告期内未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2)请说明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存货在 2021 年的实际销售情况,本期发生转回或

转销的原因,销售款项的资金是否来源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请结合存货的主要构成、品种、数量、市场价格走势等,说明报告期内未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一)公司存货主要内容

    公司存货主要构成如下表:

  序号              物料大类     库存数量(吨)     单价(元/吨)      库存金额(元)
  一、     原材料
   1、     燃料煤                       36,771.28            998.26           36,707,312.86

   2、     电石渣                        2,297.05             95.53             219,444.11

   3、     液氨                           395.63            3,517.74           1,391,724.16

   4、     仓储材料                                                           25,349,195.55

   5、     小计                         39,463.96                             63,667,676.68

  二、     自制半成品
   1       工业盐                        4,746.00            233.35            1,107,473.88

   2、     小计                          4,746.00            233.35            1,107,473.88

  三、     库存商品

   1、     纯碱                         34,838.24           1,622.14          56,512,512.68

   2、     氯化铵                        2,701.78            517.45            1,398,038.82

   3、     元明粉                         224.40             367.47              82,459.48

   4、     小苏打                          65.00            2,325.07            151,129.36

   5、     小计                         37,829.41                             58,144,140.34

  四、     合计                                                              122,919,290.90


    1、原材料

    (1)煤炭

    公司期末库存用于锅炉汽机发电用煤 3.6 万吨,3670.73 万元,由于 2021 年末煤价高位,



                                       - 17 -
货源紧张,铁路运输紧张,公司仅保留一个月的消耗量,期末燃料煤到厂价 925.75 元/吨,

较库存单位成本 998.26 元/吨低 72.51 元/吨,存在跌价迹象,但由于煤炭主要用于生产终端

产品纯碱和氯化铵,而该产品不存在跌价准备,所以煤炭不计提跌价准备。

    (2)电石渣

    公司电石渣偶尔用于辅助工段生产,用量较少,其本身是电石生产的废料,公司成本主

要是运输成本。其没有活跃市场,不存在跌价。

    (3)液氨

    公司液氨主要用于纯碱和氯化铵生产,8 月份后全部外购,由于其系危险品,公司按需要

购进,期末库存较少,不存在跌价。

    (4)仓储材料

    公司除上述以外的采购物资全部归入仓储材料核算(包括包装物),仓储材料品种繁多,

主要是用于辅助生产的配件、备品等,公司每年年初制定预算管理,市场化采购,单个物品

无较大的库存,各部门按生产管理需求随时领用,库存低于安全值时购入,基本上库龄较短,

无跌价迹象。

    2、自制半成品

    公司自制半成品主要是水电汽、卤水,工业盐,水电汽不利于储存,期末无余额;卤水

实际存在库存,但公司财务核算办法规定每个月末无余额。工业盐主要是生产纯碱和氯化铵

原料,公司自产原盐成本较市场低,2021 年末市场工业盐 480 元/吨,不存在跌价。

    3、库存商品

    公司纯碱单位成本 1,622 元/吨,公司期末不含税销售价 2,127.75 元/吨,不存在跌价。

公司氯化铵单位成本 517.45 元/吨,公司期末不含税价 1,045.34 元/吨,不存在跌价。

    综上,公司存货期末不存在跌价迹象,不计提跌价准备合理。



    二、请说明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存货在 2021 年的实际销售情况,本期发生转回或转

销的原因,销售款项的资金是否来源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当期

损益的影响。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 18 -
                                                          本期增加                                     期
                                                                          本期减少额(元)
序                           数量       期初余额            金额                                       末
               项目
号                         (吨、个)     (元)                                                       余
                                                         计提   其他     转销            其他
                                                                                                       额
一、 原材料                                273,727.66                   273,727.66

 1      煤炭                13,441.80      270,638.90                   270,638.90
 2      褐煤                 2,707.29         3,088.76                     3,088.76

二、 产成品                               2,216,045.68                 2,216,045.68
 1      液氨                  305.58       584,347.42                   584,347.42
 2      纯碱                23,843.83     1,631,698.26                 1,631,698.26
        已 完 工开 发 产
三                           2,786.00   112,237,486.18                 1,133,367.73   111,104,118.45
        品
        宜 化 置业 山 语
 1      城 项 目二 期 车      572.00    12,905,089.47                  1,087,625.36   11,817,464.11
        位
        宜 昌 宜景 新 天
 2                           1,909.00   87,322,180.69                    45,742.37    87,276,438.32
        地项目车位
        猇 亭 置业 绿 洲
 3                            305.00    12,010,216.02                                 12,010,216.02
        新城项目车位
四、           合计                     114,727,259.52                 3,623,141.07   111,104,118.45

       期初煤炭库存 13441.8 吨计提跌价 27.37 万元、褐煤 0.27 万吨计提 0.31 万元、液氨 305.58

吨计提跌价准备 58.43 万元,本期投入生产使用,且生产出产品按先进先出法全部现实销售,

其计提的跌价视同全部转销。

       期初纯碱 23,843.83 吨计提跌价准备 163.17 万元,本期销售纯碱 103.32 万吨,期初纯

碱全部实现销售,计提的跌价准备全部转销。

       期初房地产板块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三个项目 2786 个地下车位共计提

了 11,223.74 万元的跌价准备,本期 1-7 月份宜化置业山语城项目销售二期车位 37 个,转销

对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108.76 万元,车位余额 535 个跌价准备余额 1,181.75 万元;本期 1-7

月份宜昌宜景新天地项目销售车位 1 个,转销对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4.57 万元,车位余额 1,908

个跌价准备余额 8,727.64 万元;猇亭置业绿洲新城项目车位未现实销售,车位余额 305 个跌

价准备余额 1,201.12 万元。

       本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将宜化置业股权剥离,股权交割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期末公司不再合并宜化置业会计报表,其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全部转出,在本期减少额中的

其他列示。

       (二)销售款项的资金不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会计处理及对当期损益的影

响

       1、计提跌价准备项目的销售回款情况

                                                   - 19 -
    公司期初计提了跌价准备的煤炭、褐煤、液氨系公司生产纯碱和氯化铵原材料或中间体,

直接投入生产消耗,不存在销售,不存在销售回款情况。

    公司期初计提了跌价准备的纯碱系公司商品,本期已实现对外销售,该部分数量与公司

全年销售数量相比较小,公司存在对关联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销售纯碱,

均为市场价格销售,全年销售金额 3631.11 万元,与公司全部收入比较相对较小,因此,公

司纯碱销售回款绝大多数不来源于关联公司。

    宜化置业及子公司 1-7 月销售地下车位,均为小区住户销售,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2、跌价准备转销的会计处理及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在实现销售后,其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冲减对应结转的营业

成本(转销),增加当期利润。

    由于煤炭、褐煤、液氨并非公司终端产品,其投入生产消耗,转销的跌价准备在冲减营

业成本时其金额按 3 比 1 的比例分摊到纯碱和氯化铵的营业成本中。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会

计处理如下:

    A.煤炭、褐煤、液氨等原材料或中间体投入消耗后转销计提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煤炭、褐煤、液氨等)

    贷:营业成本-纯碱

    贷:营业成本-氯化铵

    B.库存商品(包括车位)销售后,转销计提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各库存商品)

    贷:营业成本(各产品)

    C.因股权转让不再合并的公司,其跌价准备直接减少,不存在会计处理,对当期损益无

影响。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我们核查:(1)本期因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上涨,而主要产品成本上涨幅度小于价格上

涨,公司期末存货不存在减值情况,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正确、合理;(2)原材料、产成品

期初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会计处理正确;已完工开发产品跌价准备其他减少系子公司湖北

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处置后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3)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额较小,

销售款项的资金绝大部分不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20 -
    问题 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坏账准备分别为 785.89 万元、42.90 万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期初下降 73.47%;报告期内,你公司核销应收账款 5,596.29 万元。

    (1)请说明应收账款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销售及信用政策是否

发生变化,客户资信状况是否发生变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销售及信用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

异。

    (2)请说明报告期内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背

景、款项形成时间、关联关系、核销原因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请说明应收账款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销售及信用政

策是否发生变化,客户资信状况是否发生变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销售及信用政策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 71.66%,应收账款较上期下降 73.47%,其中①营业收入增

加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要产品纯碱、氯化铵价格大幅上涨所致;②应收账款下降主要系公司调

整销售政策所致。公司销售其中氯化铵所有客户全部执行先款后货;纯碱部分客户执行先款

后货,部分客户执行先货后款。本期公司调整纯碱客户结算方式,在 2020 年应收账款逐步下

降的基础上,由先货后款逐步调整为先款后货,同时,纯碱行业 2021 年市场销售价格稳步上

行,销售形势发生改变,有利于公司与下游客户沟通销售政策调整;公司经营业绩转优,财

务指标得到大幅优化,客户信任度提升,为销售政策调整奠定了基础,同时该政策调整不影

响实际销售价格,有利于公司控制往来风险,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山东海化、远兴能源三季报数据,相关公司由于目标市场不

同、下游客户结构等差异,其销售及信用政策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请说明报告期内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背

景、款项形成时间、关联关系、核销原因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一)本期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本期应收账款核销 5,596.29 万元,此部分应收账款前期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

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另本次所有核销的应收往来均为非关联方,并聘请第三方出具法律

意见书,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原因主要为:往来账龄长、已超过诉讼时效,以前年度多次清

收均无法收回,大部分公司已注销、吊销,部分公司破产或诉讼判决无可执行财产等,此部


                                      - 21 -
分应收账款账务核销后采取备账管理,仍保留债权追索权力。因本期核销的户数有 262 户,

因数量较多,现分类汇总列示如下(单位:元):

     核销金额        户数            金额            是否关联方                账龄

100 万元以上          13            23,032,652.13        否       12 年以上、 年 1 笔(已破产清算)
50 万元-100 万元      18            12,477,732.88        否           12 年以上、10-11 年 2 笔
10 万元-50 万元       62            15,490,588.67        否           12 年以上、10-11 年 3 笔
1 万元-10 万元        116            4,671,175.79        否           12 年以上、10-11 年 5 笔
1 万元以下            53              290,719.88         否           12 年以上、10-11 年 4 笔
       合计           262           55,962,869.35


     (二)核销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前年度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期核销会计处理不影响损益,

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我们核查,(1)公司本期因主要产品价格上涨,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了销售政策和

结算方式,致使应收账款下降,其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不匹配原因合理;(2)公司

本期核销账龄 10 年以上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此类款项系非关联方往来、账龄长、

大多数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已破产无法收回,公司对该类款项进行核销合规,会计

处理正确。




                                            - 22 -
    7、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 9,219.48 万元,较期初增加 204.83%。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客户增加采用票据

方式支付的原因,以及票据结算量大幅增加对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

    (2)请补充说明应收款项融资项下应收票据的出票人、对应业务背景、截至目前回款情

况,并说明确认为应收款项融资的依据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3)请说明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但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如有,请补充票据出票人、票据余额、贴现或背书情况、交易背景、你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及

背书的资金用途、承兑人信誉及履约能力、到期日、是否附带追索权、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

条件。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客户增加采

用票据方式支付的原因,以及票据结算量大幅增加对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系本期纯碱价格大幅上涨、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当期净

利润增加导致结存资金余额增加所致,并非客户增加票据支付方式所致。经分析,公司全年

收款中应收款项融资综合占比约 60.8%,与以前年度票据结算占比无显著变化。考虑行业历史

规律及下游终端客户情况,其中氯化铵产品结算方式一直以现金为主,纯碱产品结算方式一

直以承兑结算为主。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山东海化、远兴能源三季报数据,相关公司

应收款项融资占比也均大幅上涨。

    公司票据结算量大幅增加并未显著影响公司盈利,一方面公司收到下游客户的票据主要

用于直接背书转让。公司全年资金支付中,除工资、部分电费、税费、偿还贷款、支付利息

等必须支付现金的事项,其他均以支付票据为主。公司本期全年票据收入约 20.94 亿元,全

年票据支付金额约 18.14 亿元,支付占收入比约为 86.67%。



    二、请补充说明应收款项融资项下应收票据的出票人、对应业务背景、截至目前回款情

况,并说明确认为应收款项融资的依据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一)期末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公司 2021 年年底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 9,219.48 万元,均为应收票据,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库存票据 345 张,金额 4,031.35 万元;到期已兑付票据 198 张,金额 1,668.02

万元;已支付票据 202 张,金额 3,520.11 万元。期末应收票据有 745 份,数量较多,现分类


                                       - 23 -
汇总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应收票据前手交易情况                             2022 年 2 月 28 日情况
序号                    取得               票据金额     背书/贴现/                   是否附追   笔数
          应收对象              票据类别                                资金用途
                        方式                            到期承兑                       索权
         纯碱销售客     背书    银行承兑
 1                                           3,520.11     背书          支付电费          否    202
         户             转让      汇票
         纯碱销售客     背书    银行承兑
 2                                           1,668.02   到期承兑          煤款            否    198
         户             转让      汇票
         纯碱销售客     背书    银行承兑
 3                                           4,031.35     库存        材料设备款          否    345
         户             转让      汇票
         合计                                9,219.48                                           745


       (二)应收票据确认为应收款项融资的依据和会计处理

       公司下半年由于产品价格上涨,收入增加,接收应收票据也同步增加。公司应收票据均

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损失风险较低,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背

书支付煤炭采购款、电费以及材料供应商货款、少量贴现和到期托收,公司背书、贴现及到

期托收后将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每年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比例大于收取票据总额的 50%,

在每期末编制会计报表时应收票据的余额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列报。

       公司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时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1、应收票据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2、应收票据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贷:应收票据

       3、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承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三、请说明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但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如有,请补充票据出票人、票据余额、贴现或背书情况、交易背景、你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及

背书的资金用途、承兑人信誉及履约能力、到期日、是否附带追索权、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

条件。


                                              - 24 -
       经公司清理,公司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但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

据 110,437.22 万元,其中:背书 86,392.6 万元,贴现 24,044.62 万元,共计 3517 份,数量

较多,现分类汇总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应收票据前手交易情况                             应收票据后手交易情况
序号                 取得                 票据金额      背书/贴                     是否附   笔数
         应收对象              票据类别                               资金用途
                     方式                               现对象                      追索权
                     银行承                                           支付原材料-
 1         货款                背书转让     27,529.49    背书                          否    675
                     兑汇票                                               煤炭
                     银行承                                           支付原材料-
 2         货款                背书转让     25,491.18    背书                          否    671
                     兑汇票                                               液氨
                     银行承                                           支付辅材、
 3         货款                背书转让      6,335.46    背书                          否    271
                     兑汇票                                             包装物
                     银行承                                           支付电费、
 4         货款                背书转让     13,438.60    背书                          否    187
                     兑汇票                                               蒸汽
                     银行承                                           支付工程、
 5         货款                背书转让      8,536.31    背书                          否    840
                     兑汇票                                         维修、设备款
                     银行承
 6         货款                背书转让      1,467.06    背书         支付运费         否     85
                     兑汇票
                                                                      支付盐矿资
                     银行承
 7         货款                背书转让      3,594.50    背书       源占用费、半       否     42
                     兑汇票
                                                                        水煤气
                     银行承
 8         货款                背书转让     24,044.62    贴现         银行贴现         否    746
                     兑汇票
           合计                            110,437.22                                        3517

       公司应收票据承兑人均为正常经营的商业银行,其信誉及履约能力较好,近年银行承兑

汇票均为电子票据,出票人、承兑人、前手背书人、后手背书人均可查询,并未出现到期未

承兑被追索的情况,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我们核查,(1)公司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银行承兑汇票

结算量增加所致,对公司盈利没有直接影响;(2)公司当期背书、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占当期

收到票据的 50%以上,属于融资形为,期末确认为应收款项融资合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贴

现、到期承兑会计处理合规;(3)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均为银行作为承兑人,信誉和履约能力

较好,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已背书、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 25 -
    问题 8、年报显示,2021 年你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为 4,955.71 万元;

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2021 年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往来累计发生额为

3,903.53 万元。

    (1)请说明你公司向关联方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或提供服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交易定

价的公允性;相关关联交易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潜在安排或附加条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相关关联交易收入以及损益的会计处理及其确认依据和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2)请说明往来款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账龄、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请说明你公司向关联方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或提供服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相关关联交易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潜在安排或附加条件,是否具有商

业实质;相关关联交易收入以及损益的会计处理及其确认依据和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一)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商业实质

    如公司 2021 年年报第六节之“14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了 2021 年度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

有关的重要关联交易 4,955.71 万元,其构成是向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半

水煤气 1,339.02 万元;向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盐矿,发生租赁费用 536

万元;向关联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销售纯碱 3,080.69 万元,以上三项交易合计发生金额

为 4,955.71 万元。

    半水煤气是公司原生产合成氨的必要材料,本公司的生产工艺对半水煤气成分(如氢和

氮等元素的组成)具有个性化要求,且由于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原因、半水煤气最适宜管道输

送、不适宜车辆等其他运输,目前仅双环集团具有与公司连接的半水煤气输送管道,因此公

司难以在经济运输半径内找到符合公司成份要求的其他半水煤气供应商,采购关联方的半水

煤气有利于发挥关联方的生产及渠道优势,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因没有活跃的外部市场定价,

半水煤气购销采用出售方生产成本加成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因历史原因,公司不持有盐矿采矿权,而公司生产联碱必须用到工业盐。控股股东湖北

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盐矿原盐品位高,储量规模大,公司租赁双环集团的盐矿采矿权

自行生产原材料盐,质量及供应量能满足公司正常生产所需。并且双环集团的盐矿埋藏浅、


                                      - 26 -
从井下抽取含盐卤水的成本相对低,另一方面双环集团的盐矿毗邻公司生产区、卤水用管道

输送到公司生产区域几乎没有物流成本,可降低公司的制盐成本。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最终采用协议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纯碱、氯化铵的生产与销售,而关联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生产

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纯碱,公司与湖北宜化肥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有利于双方保持生产

经营和业务规模的稳定,且宜化肥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 60%)、当前盈利能力强、

属于较优质客户、有利于公司控制风险;公司采用市场价向湖北宜化肥业销售纯碱,定价公

允,可以实现互惠互利。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或提供服务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交易定价具

有公允性。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潜在安排或附加条件,具有商业实质。

    (二)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

    1、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

    公司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销售商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产品收入确认

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

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商品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上述时点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时,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发货并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确认收

入实现。

    提供劳务时,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按合同提供劳务,每月末双方经双方确认结算单

据时,确认收入实现。

    2、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

    公司发货并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会计处理如下:

    (1)先货后款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2)先款后货

    借:合同负债


                                      - 27 -
    借:其他流动负债——待转增值税销项

      贷: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综上,公司对关联交易收入确认及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请说明往来款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账龄、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

    (一)2021 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销售、采购货物形成应收账款涉及事项的具体

内容、发生时间、账龄如下表(单位:元):




                                      - 28 -
大股东及其附属
                  关联关系    报告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发生时间      余额账龄    交易类型      本期销售额
      企业
湖北双环化工集
                  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2,715,128.00    2,715,128.00                   2021 年度     1 年以内   销售水、蒸汽    2,490,943.12
团有限公司
湖北宜化肥业有   同受宜化集
                              应收账款   2,107,362.75    34,811,807.44   31,459,952.87   5,459,217.32    2021 年度     1 年以内    销售纯碱      30,806,909.24
限公司             团控制
湖北宜化松滋肥   同受宜化集
                              应收账款     43,131.00      1,397,913.75    1,441,044.75              -    2021 年度     1 年以内    销售纯碱       1,237,091.82
业有限公司         团控制
湖南宜化化工有   同受宜化集                                                                             2015 年-2016
                              应收账款    153,750.00                                      153,750.00                   5 年以上    销售纯碱
限公司             团控制                                                                                    年
湖北宜化新材料   同受宜化集
                              应收账款                     110,448.00       60,924.00      49,524.00     2021 年度     1 年以内    销售纯碱         97,741.59
科技有限公司       团控制
     合计                                2,304,243.75    39,035,297.19   35,677,049.62   5,662,491.32                                            34,632,685.77




                                                                         - 29 -
   (二)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因

    公司本期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销售水、蒸汽、纯碱形成应收账款 566.25 万元,主要是:

    1、向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货款回收采取定期结算方式(次月结上月),本

期向其销售纯碱不含税额 3080.69 万元,含税额 3481.18 万元,因 2021 年 12 月发货未到结

算期形成应收账款 545.92 万元,该应收款项 2022 年 1 月已收款;

    2、向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货款回收采取定期结算方式(次月结上月),

本期向其销售纯碱不含税额 9.77 万元,含税额 11.04 万元,因 2021 年 12 月发货未到结算期

形成应收账款 4.95 万元,该应收款项 2022 年 1 月已收款;

    3、公司应收湖南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38 万元,主要是 2015 年-2106 年向其销售纯

碱剩余款项,后因无交易往来该款一直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应收款项 2022 年 1

月已通过债权债务转让转让至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 月份该款项已收回。

    综上,公司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形成资金占用(应收账款)均为交易形成属

经营性资金占用,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我们核查,(1)公司向关联方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及提供服务合理、必要,交易定价

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潜在安排或附加条件,具有商业实质。关联交易收入确

认依据、时点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公司因交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属

于合同约定货款定期结算未到结算期所致,不存在关联方非资金占用或外对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