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关于双环集团重组方案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关于双环集团重组方案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5 月 19 日,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双环集团”)通知,双环集团的控
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化集团”)与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宏泰集团”)、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产业集团”)
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签署了关于双环集团重组的补充协议,对重组方案部分内容
进行了变更。
一、前期双环集团纾困重组的情况
为推动双环集团纾困和更好发展,2021 年 3 月 9 日宜化集团与宏泰集团签
署了《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简称“原重组协议”),该
协议约定了以下三项主要工作:降低双环科技负债、实施合成氨升级改造项目、
在一定条件满足后宏泰集团有权分两次划入双环集团股权(第二次划转后宏泰集
团取得双环集团控股权)。该协议详情见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
《关于双环集团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
原重组协议约定的降低双环科技负债工作已经于 2021 年 7 月完成,详情可
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3,以及
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13 日,宜化集团启动向宏泰集团无偿划转了双环集团 16.037%
股权,实施了原重组协议约定的分两次划转双环集团股权中的第一次划转,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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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划转完成后宜化集团持有双环集团 66%股权,宏泰集团持有 34%股权(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临时公告《关于双环集团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 2021-091)。
二、本次重组方案变更的情况
根据湖北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前期宏泰集团已将持有双环集团 34%股权
划转给长江产业集团,2022 年 5 月 19 日,宜化集团、宏泰集团、长江产业集团
签署了《关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
充协议”),约定将原重组协议中宏泰集团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长江产业集
团,长江产业集团继续推进双环集团重组。
在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宜化集团、长江产业集团签署了《关于湖北双环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简称“补充协议二”),双方
一致同意变更原重组协议约定的双环集团第二次股权划转时间,细化合成氨升级
改造项目投资。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甲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04-16
经营范围: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
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
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
(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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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
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
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81.44%股权,宜昌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8.56%股权。
目前宜化集团持有双环集团 66%股权。
(二)乙方: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武汉市洪山路 64 号
法定代表人:曾鑫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3-22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股权管理;投资、融资;国内
贸易;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咨询)、财务顾问、票据服务;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财政厅持有宏泰集团 100%股权。
(三)丙方: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宝座 11-12 楼
法定代表人:周锋
注册资本:3250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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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
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
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经
营的除外)。
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目前长江产业集团持有双环集团 34%股权。
(四)补充协议核心要点
将原重组协议中宏泰集团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长江产业集团。
四、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乙方: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补充协议二核心要点
1.关于双环集团第二次股权划转时间
原重组协议约定:宜化集团和宏泰集团双方一致同意,在原重组协议约定的
升级改造完成后 24 个月内,宏泰集团享有无偿划转获得宜化集团持有双环集团
36%股权的权利(即第二次划转),在宏泰集团行使该项权利时宜化集团应无条
件配合。
现由补充协议二变更为“宜化集团和长江产业集团双方一致同意,在补充协
议二生效后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长江产业集团享有无偿划转获得宜化集团持有
双环集团 36%股权的权利,在长江产业集团行使该项权利时宜化集团应无条件配
合”。
2. 关于升级改造项目出资额
补充协议二约定:宜化集团和长江产业集团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实施升级
改造,双环科技有权以现金和经宜化集团和长江产业集团双方认可的非受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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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其中现金出资部分不超过 2.02 亿元。宜化集团和长江产业集团双方及其
他社会资本后续联合以增资扩股形式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其中宜化集团累计出
资 1.5 亿元,长江产业集团累计出资 2.1 亿元。长江产业集团或其指定主体通过
其他形式出资不少于 1.4 亿元支持双环集团纾困重组工作。
五、风险提示
1. 补充协议二生效后,长江产业集团有权划入双环集团 36%股权(即第二次
双环集团股权划转),划入完毕后长江产业集团将合计持有双环集团 70%股权,
但不表示长江产业集团必定会行使该权力,长江产业集团何时行使该权力目前亦
不确定。
2.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关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
2. 《关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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