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2-05-20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对宏宜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1)事前认可
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增资是为筹集宏宜公司升
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有利于积极推进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中
对公司拟出资的设备及投资标的公司均聘请了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本次交易以评
估价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对宏宜公司增资的关联交
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以标的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依据,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为升级改造项目筹集资金。公司以现金加实物资产的
方式进行出资,本次增资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和发展战略。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以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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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花曼 包晓岚 马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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