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19-01-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10 月 13 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
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泰证券”)作为其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泰证券保荐代表
人陈胜可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组织了对新华制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的现场培训,现场培训后,中泰证券提请新华制药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
习资料转发至现场培训对象及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以供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中泰证券培训人员。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18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10:00-12:00
2、培训地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参加培训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
4、培训主题: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再融资、并购重组监管政策以及退市制
度的修订情况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介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实施要求;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最新监管政策、审批制度变化、信息披露要求以及涉及商誉事
项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发行条件以及认购新增股份投资者的减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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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退市制度的修订情况等内容。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
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再融资、重组监管政策以及退市制度等有了进一步的
理解和认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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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王庆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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