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0-3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7,352,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9 号),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新华制药”)于 2017 年 10 月向特定投资者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定向发行 21,040,591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78,353,421 股的 4.398%。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召开 2017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8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二零一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8 年 7 月,公司 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8,353,42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50 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转增后,上述限售股由 21,040,591 股增至 27,352,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21,859,447 股的 4.3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21,859,447 股,其中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为 27,352,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8%。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7,352,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8%。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 持 限 售 条 件 本次申请解除限 股份是否存在质 股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押、冻结情况 1 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 23,310,176 23,310,176 否 东 聚赢产 业基金 合伙企 业 (有限合伙) 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042,592 4,042,592 否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27,352,768 27,352,768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非公开发行特定股份的持有者,其减持须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后,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将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提醒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动,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详情见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解除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限售(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364,370 4.400 27,352,768 11,602 0.002 1、高管锁定股 11,602 0.002 - 11,602 0.002 2、增发后限售股 27,352,768 4.398 27,352,768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4,495,077 95.600 - 621,847,845 99.998 1、A 股 399,495,077 64.242 - 426,847,845 68.640 2、H 股 195,000,000 31.358 - 195,000,000 31.358 三、股份总数 621,859,447 100.000 27,352,768 621,859,447 100.000 四、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 承诺类别 承诺人 承诺情况 履行情况 1 股 份 锁 定 巨能资本管理 有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 的承诺函 限公司-山东 聚 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在履行过程中,承诺人 赢产业基金合 伙 细则》的相关要求,承诺获配股份自本 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企业(有限合伙)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 况;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定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时即履行完毕。 2 股 份 锁 定 山东新华制药 股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 的承诺函 份有限公司- 第 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在履行过程中,承诺人 一期员工持股 计 细则》的相关要求,承诺获配股份自本 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划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 况;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定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时即履行完毕。 五、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述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 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 新华制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公司董事会关于限售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说明;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