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1-83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
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
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
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资格,且激励对象均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的人员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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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15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5 人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布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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