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二零二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阅,我们认为此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潘广成 朱建伟 卢华威 2022 年 4 月 19 日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