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2-4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
日以电邮形式发出,会议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应到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承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本公司二零二二年度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二零二二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名监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5 名监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5 名监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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