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2-6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0 月 27 日下午二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贺同庆先生 6、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 2 现场会议统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 计 H 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8,111,890 1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4,864,092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47,798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1.08%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59%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4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人数 13 网络投票统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21,244 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2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15 现场+网络合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9,933,134 并统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1.3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14 中小股东参 会统计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69,042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76%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代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代表出席及列席了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凌沛学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普通决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09,933,134 209,919,434 99.99 13,700 0.01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06,685,336 206,671,636 99.99 13,700 0.01 0 0.00 与会H股股东 3,247,798 3,247,798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5,069,042 5,055,342 99.73 13,700 0.27 0 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徐文辉先生、侯宁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执行董事》的普通决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文辉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执行董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09,933,134 209,879,847 99.97 0 0.00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06,685,336 206,632,049 99.97 0 0.00 0 0.00 2 与会H股股东 3,247,798 3,247,798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5,069,042 5,015,755 98.95 0 0.00 0 0.00 2.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侯宁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执行董事 有效表决股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09,933,134 209,879,837 99.97 0 0.00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206,685,336 206,632,039 99.97 0 0.00 0 0.00 与会H股股东 3,247,798 3,247,798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5,069,042 5,015,745 98.95 0 0.00 0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白维和夏雪律师见证临时股东大会,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3